宁波三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部文件 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现启动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程序,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加工生产154万套厨卫产品、配件建设项目 项目所在地: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方桥方阳路3号 建设单位:宁波三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宁波三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方桥方阳路3,成立于2016年10月,总投资300万元,实施设3条电解抛光流水线,产品为消毒柜、集成灶和蒸汽炉等,其产能为154万套/年。 二、 “三废”排放及防治措施 表1 本项目“三废”排放及防治措施 排放状态 | | | | | | | | | | | | | | | | | | | pH、CODCr、 PO43-、Cr3+、Fe3+、Ni2+ | 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50%回用,50%经深度处理达排放标准后排入附近东江 | | | | | | | | | | | | | | | ①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②定期检查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并注意对生产设备的主要磨损部位添加润滑油,确保其正常运行。 | | | | | | | | |
三、 公众提供有关本项目环保竣工方面的建议或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征求相关公众针对企业主体工程调试工况是否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是否正常的进行监督,或提出建议或意见。 四、 公告监督范围和主要事项 1、公告范围:广大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2、主要事项:监督与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五、 公告监督的具体形式 公众对本项目主体工程调试工况是否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是否正常的有建议或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监管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环保主管部门:宁波市奉化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12345 建设单位:宁波三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06607067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告时间:2018年1月8日~2018年1月12日。 发布单位:宁波三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