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renwenyuan 于 2018-1-8 15:13 编辑
天津中商瑞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增上设备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天津中商瑞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增上设备项目位于天津市子牙环保产业园子兴南道15号,是在公司厂区现有工程基础上进行扩建。现有工程占地面积10005.3m2,建有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4632.28m2。主要对购进的废电线电缆、电机进行拆解,分类筛选铜、铝、铁及橡塑材料,拆解加工能力为3万吨/年,其中铜0.9万吨/年、铝0.8万吨/年、铁0.7万吨/年、塑料0.5万吨/年。 本项目总投资80万元,在厂区现有厂房及配套设施的基础上,增上铜米机7台、液压切割机1台、扳手10把、锥子10把,增上设备项目主要对购进的废电线电缆、电机进行拆解,分类筛选铜、铝、铁及橡塑材料,拆解加工能力为4万吨/年,其中铜1.2万吨/年、铝1.1万吨/年、铁0.9万吨/年、塑料0.7万吨/年。 增上设备后,全厂年拆解生产能力为7万吨/年,其中:废电线电缆45000t/a,废电机25000t/a。全厂劳动定员185人。全厂生产实行一班制,全年工作300天,全年共计2400小时。 二、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概述 1、施工期 本项目是在现有生产设施基础上进行扩建,施工期主要内容为设备的运输和安装,不新增新的建筑物。施工期的主要污染源为施工扬尘和施工噪声。 (1)施工废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车辆废气。 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及物料堆场采取定时洒水灭尘和篷布覆盖、设置围档防护栏等,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等措施,以便有效地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2)施工噪声 施工噪声污染源为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有: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设备,并采取减振措施降低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对高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减少夜间运输量;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 (3)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为施工设备冲洗排水,主要污染物为泥沙,水量较小。所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管道收集后排入环保产业园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津子牙环保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当地水环境无影响。 (4)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弃土弃渣。建筑垃圾、弃土弃渣运送至天津静海区渣土消纳场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由环保产业园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填埋处置。 2、运营期 (1)废气 增上设备后,生产过程的铜米机粉碎工序、废电机切割工序、破碎机破碎工序、剥线机剥皮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经采取在设备上方安装“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措施收集后,集中经除尘器处理后于15m排气筒排放,除尘效率为98%,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经预测,增上设备项目、增上后全厂排放的含尘废气,颗粒物最大地面浓度值均小于10%评价标准值,敏感点处颗粒物预测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24h平均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无超标点,因此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生产车间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可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排放的废气对环境保护目标及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生产用水为设备冷却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8m3/d即840m3/a,增上设备后全厂生活污水为14.8m3/d即4440m3/a。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子牙环保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均达到《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三级标准。 加强运营期间的废水收集处理和管理,杜绝废水随意乱排。废水经市政管网收集进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不排放,对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厂区生活垃圾堆放及固体废物储存场所等,均应按照有关要求采取严格的防渗、治理措施后,可有效防止渗滤液、废水下渗,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为新增设备,主要有铜米机、切割机、除尘器等,及运输车辆。 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后,并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噪声通过加强厂区管理,采取车辆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可减少影响;本项目各厂界预测点噪声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废有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废电线电缆塑料渣、拆解废塑料渣、布袋除尘回收的粉尘)、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棉纱等)。 废塑料渣、回收的粉尘等委托青环保产业园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保产业园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填埋处置。 废润滑油、废棉纱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建设单位须设置专用危险废物暂存间贮存,并设立危险废物标志。 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且本项目加强固体废物产生、收集、暂存各环节的管理,固废分类定点存放,并对危废暂存库采取防渗漏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只要加强管理,做好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及处理工作,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5)环境风险 根据物质危险性识别结果,本项目涉及物料中不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类物质,环境风险影响很小,在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和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条件下,本项目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6)总量控制 本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环保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外排污染物COD、氨氮的总量指标已经纳入天津子牙环保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的总量范围内,因此COD、氨氮不再申请总量指标。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评结论要点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成后能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项目建设符合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基本原则。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适合项目建设,增上设备项目、增上设备后全厂所排放污染物的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在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的各项环保政策、法规和规定,保证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充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如果需要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于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咨询、查阅环评文件可公开版本。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中商瑞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子牙环保产业园子兴南道15号 邮政编码:301605 联系人:孙立军 电话:15900283333 传真:022-28870262 (2)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西藏神州瑞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路5号9号楼1-2层房间 电话:010-62135229 传真:010-62135229-3011 联系人:王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应包括项目所在地及附近环境敏感点的公众,为利益相关者。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关心项目运行期间是否存在环境问题及环境治理措施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公示期内,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传真等形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天津中商瑞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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