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组织召开普宁市平安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会。验收小组由专家以及环评单位、监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柴油发电机单位等代表等组成。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认为本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国务院令第682号修改)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普宁市平安里项目 二、建设地点:普宁市流沙市区文竹北路东环市北路南 三、建设单位: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 四、验收监测单位:广东吉之准检测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2015年5月通过普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的普宁市平安里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普环建函[2015]023号)的审批。项目总用地面积22653m2,总建筑面积为约147065m2,建设1幢32层、4幢33层商业、住宅楼(沿街裙楼)和2层地下车库。配套建设内容包括桌球城、地下停车库、配电房、垃圾收集间、备用柴油发电机房、加压水泵房、生活和消防水池等,不设餐饮、KTV、菜市场。 六、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排水按照雨污分流建设,雨水通过雨水管路进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将排入市政管网;项目配套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由专管收集引至所在楼顶天面高空排放;住宅厨房油烟废气采用普通家用吸排油烟机经收集后通过小区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房、配电房、水泵房及消防泵房等设置于地下室,并配套减震降噪设施;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七、验收监测结果 广东吉之准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广东)吉之准监验表字[2017]第019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气监测 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机开机状态下排气筒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及排放速率监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烟气黑度符合烟气林格曼黑度1级标准要求;油烟废气排放浓度监测结果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二)噪声监测 边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限值和4类标准限值(南侧、东侧侧点边界噪声执行2类标准,西侧、北侧侧点边界噪声执行4类标准)的要求。 (三)废水监测 项目经预处理后废水各项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及普宁市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限值较严者要求。 八、结论 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经验收会商议,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日期为2018年1月8日-2月8日,如有不同意见可与以下单位联系。 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冯海宏 18933123101 通讯地址:普宁市流沙长春路中段药材市场主楼四楼(邮编51300) 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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