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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晟铝业有限公司年产5.7万吨铝合金型材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单位:广东江晟铝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广东江晟铝业有限公司年产5.7万吨铝合金型材项目 项目概要:拟建项目位于鹤山工业城C区,占地面积为161456.13㎡,主要从事铝合金的生产加工,年产5.7万吨铝合金型材。 二、建设单位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江晟铝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成飞 联系方式:1331866773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迴龙路增沙街20号 联系人:曾工 联系方式:13415845502 邮箱:1640076104@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环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准备阶段工作(含资料收集、初步现场勘察和工程分析、环境信息公示等)→正式工作阶段(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工作成果、报告书初稿形成后环境信息公示和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书报审查) 环评工作主要内容:通过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预测项目建设对项目所在区域水、气、声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水、气、声、固废等方面的污染防治措施,使拟建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与环境相协调,为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对本项目的选址态度; ② 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 ③ 您认为本项目最大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 ④ 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 ⑤ 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⑥ 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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