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江口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年存栏20000头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概况 株洲市江口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800万元在攸县渌田镇江联村,建设年存栏20000头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本项目租用渌田镇江联村进行建设。项目占地面积93871.46m2,建筑面积21356m2,主要建设育肥舍、配电间、综合用房、粪污处理间等。该项目建成后,全场年存栏量20000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株洲市江口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贺新云 联系电话:13789071115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攸县联星街道富康社区攸州山庄17栋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勇 联系电话: 13824926928 邮 箱:898659427@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编制报告书。其中准备阶段主要是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评价工作等级。正式工作阶段主要是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及监测,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编制报告书阶段主要是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工程分析:介绍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2)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分析本项目所在地各级政府、规划及环保部门的意见。(3)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对项目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4)环境影响预测: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5)生态保护措施:提出合理可行的控制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措施与对策,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或减免项目建设所造成的负面影响。(6)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调查公众意见等公众参与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在环评报告中反应公众参与的反馈意见,并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7)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对本项目了解程度; ②本项目是否会加重对当地环境的污染; ③对本项目采取减缓措施的态度; ④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⑤对本项目是否支持; ⑥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其它意见或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的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可通过电话、信件或邮件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进行意见表述,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公示发布单位:株洲市江口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18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