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现将《锡林郭勒盟鑫兴工贸有限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建材园锡林郭勒盟鑫兴工贸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厂区内原有的一座建筑物作为燃气锅炉房,建筑面积为200m2,安装一台2t/h的燃气锅炉,燃气来源从市政燃气管网接入。 二、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气 燃气锅炉排放的SO2、NOx、烟尘的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157m处,SO2最大落地浓度为0.002052mg/m3,占标率为0.41%;NOx最大落地浓度为0.0096mg/m3,占标率为3.84%;烟尘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7183mg/m3,占标率为0.16%,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本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的废水仅锅炉排水以及软水设备排水。锅炉废水年产生量为1180.8m3,锅炉房废水水质简单,废水中无有毒有害物质。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和溶解性总固体,根据工程分析可知,废水中溶解性总固体浓度可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标准要求,S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标准要求。锅炉房废水属于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因此,本项目运营期不会对附近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产噪设备为鼓风机、引风机、锅炉进水时高压水泵的设备噪声和锅炉烟气排放时产生的噪声,根据类比噪声源强 85~95dB(A)。本项目拟采取为水泵安装基础减震措施,进出水水管采用挠性接管,风机安装消声装置,消声量可达25~35dB(A)。室内噪声源经过墙体隔声后,消声量可达25~40dB(A)。通过距离衰减后,本项目锅炉房对厂界的噪声最大贡献值为33.4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故无生活垃圾产生。本项目为锅炉煤改气项目,改造后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无固体废物产生。故本项目无固体废物产生。
三、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锡林郭勒盟鑫兴工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学志 联系电话:15047967766 四、评价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中政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10-82237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