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阳明镇均通村西尔瓷土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概况 和平县阳明镇均通村西尔瓷土矿位于和平县城北东约50o直线距离10公里处,属阳明镇均通村管辖区。矿区所处地理坐标:东经115°01ʹ53ʺ,北纬24°29ʹ42ʺ。项目于2008年建成营运,主要开采瓷土矿原矿,开采能力1.7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4.26年。矿区面积0.0529km2,项目总投资70万元,员工16人。最终产品为瓷土矿原矿供应陶瓷厂作陶瓷原料。 二、工程建设内容 根据现场勘查情况,本项目已建成的工程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及其批复所规定的拟建工程内容基本相同。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根据现场勘查情况,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四、验收监测情况 业主单位在2017年12月委托了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根据验收检测报告,监测期间该项目运营正常、稳定,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产品实际生产能力超过了设计生产能力的75%,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验收期间工况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要求。 1、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的pH值、悬浮物、CODcr、BOD5、氨氮、总磷、动植物油七项指标排放浓度日均值符合《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2、项目上下风向4个废气监测点位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日均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备用发电机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日均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厨房油烟浓度日均值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3、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五、验收结论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外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要求, 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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