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医院总体搬迁项目(永顺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永顺县人民医院总体搬迁项目(永顺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与概要 1.项目名称:永顺县人民医院总体搬迁项目(永顺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永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3.建设地点:永顺县溪州新区 4.项目投资:57221.2万元 5.建设内容及规模 医院总占地面积94500m2,项目总投资57221.2万元,设置病房床位1000张。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住院楼、医技综合楼、门诊楼、行政办公楼、传染楼、地下车库、道路、广场、停车等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永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联系人:杨股长 3、联系电话:13974363921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环境现状调查、筛选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的等级 (2)正式工作阶段:工程分析、进行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3)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工作内容 拟建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质量影响分析与评价、环境风险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项目可行性分析、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结论和建议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还将举行第二次公众参与,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永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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