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部令 第31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进行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项目位置:青岛即墨区北安办事处朱家后戈庄村北侧 项目基本情况:青岛源顺达塑粉有限公司租赁青岛即墨区北安办事处朱家后戈庄村北侧的部分已建厂房投资50万元建设塑料制品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塑料颗粒100吨。项目位于青岛即墨区北安办事处朱家后戈庄村北侧,项目占地面积600m2,建筑面积为640m2。设置有混料机、挤出机、粉碎机等设备。 二、现状环境评估结论 (1)废气。本项目粉碎工序、混料及熔融挤出投料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熔融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2)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挤出机冷却用水排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集中外运至周边农田用作农肥,不外排。挤出机冷却用水排污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项目噪声经隔声减振、距离衰减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颗粒物及废活性炭。项目职工生活垃圾均统一堆存于有盖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废包装袋由物资公司统一回收利用;除尘器收集颗粒物由企业回收利用于生产;废活性炭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青岛源顺达塑粉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13573252739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3869823479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本次公示内容已由建设单位确认无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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