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示,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内容:本次技改对烟气治理进行技术改造,原有的脱硝系统、脱硫系统、除尘系统采用的技术方法基本不变,低氮燃烧、SCR工艺、复合式电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在原有脱硝系统的基础上,新增加一层催化剂,增加相应的声波吹灰器和蒸汽吹灰器,SCR反应器及支架不做改造,相关联的烟道不做改造,采用尿素制氨。在原有脱硫系统的基础上,吸收塔最下层喷淋层中心线到吸收塔入口顶板的空间安装合金托盘;新增一层喷淋层、一台循环泵,更换所有喷淋层的喷嘴;氧化风机全部更换为4台离心式风机。吸收塔需要拔高。在原有除尘系统的基础上,拆除原除雾器,在吸收塔里增加管束式除雾器。 建设地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厂区内 项目投资:总投资6399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①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大气环境污染主要有卸载建筑材料粉尘、扬尘,大量汽车、装载机等尾气的排放等,通过采用设施围挡、洒水抑尘、逐段施工、加盖篷布、优化运输道路、及时清理建筑垃圾等措施来减少扬尘的污染。 ②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施工废水主要为砂石料冲洗废水,产生量较少。采取的措施为: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作施工现场的洒水抑尘,不外排,对围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施工人期生活用水量约0.6m3/d,施工人员生活用水总量约108m3。生活污水按用水量80%计算,产生量为0.48m3/d,产生量较少,排入包头二电厂厂区内的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综合利用。 ③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土建工程施工现场的固定声源噪声,本工程施工建设分几个阶段进行,各施工阶段设备作业时需要一定的作业空间,施工机械操作运转时有一定的工作间距,因此噪声源强为点声源。经过同类机械调查,一些施工机械的噪声强度可达到75~105dB(A),由此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施工期运输车辆噪声级一般在75~85dB,属间歇运行,且运输量有限,加上车辆禁止夜间和午休间鸣笛,因此施工期间运输车辆产生噪声污染是短暂的,对沿线居民生活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施工高峰期人数按30人计,每人日产生活垃圾按l.0kg计,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约0.03t/d,施工周期为120d,则本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约3.6吨。拟采取的治理对策:对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建筑材料及包装垃圾等分类回收,不能回收处理的应及时清运。为防止运输过程中垃圾遗撒,运输时应采用封盖、防风扬措施;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设置临时垃圾箱进行收集,定期由环卫车统一清运。(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①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技改项目营运期的大气污染主要为锅炉废气、逃逸氨气。 改造后的锅炉废气 锅炉烟气在现有低氮燃烧技术及SCR脱硝系统+电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基础上,经提效改造后,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燃煤锅炉超低排放要求,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各污染物浓度要求为烟尘≤10mg/Nm3,SO2≤35mg/Nm3, NOx≤50mg/Nm3,经现有210m高烟囱排空,极大的减轻了现有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降低了污染物的排放量,具有较明显的环保效益。 逃逸氨气 脱硝工艺中逃逸的氨气随锅炉烟气排放,脱硝系统氨逃逸质量浓度应控制在2.5mg/m3以下,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即排气筒210m。环评要求安装氨气逃逸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控氨气逃逸浓度。 ②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改造后,新增设备均设置在室内,采取隔声减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项目处于现有呼和浩特热电厂院内。 ③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1)脱硫石膏 本次技改完成后包头二电厂脱硫系统经脱水后产生的石膏量为75687 t/a含水率小于10%),脱硫石膏经皮带输送至石膏库,全部外售至当地建材厂用于制造石膏板等建材。 (2)粉煤灰 本次技改完成后锅炉烟气除尘装置收集的粉煤灰量约34702.86t/a(比现有工程增加18.36t/a),粉煤灰全部综合利用。 (3)废弃脱硝催化剂 SCR脱硝系统产生的废弃催化剂因含有多种重金属成分,属于危险废物。本次技改完成后废弃催化剂产生量为798.92m3/24000h,该部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更换,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未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3、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只要认真落实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改进现有项目的不足,完善项目各项排污设施,加强环境管理,其大气、噪声、废水、固废等对周围环境影响可以降低到容许的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该建设项目可行。 4、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⑴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所在地区居民为主的原则; ⑵评价单位编制有项目的报告表简本,公众有意可向评价单位索取; ⑶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⑷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联系人员提出质疑; ⑸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5、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⑴咨询或口头向工作人员提出建议 ⑵将书面意见以信函形式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6、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 项目委托联系人:李慧芬 联系电话:18947253070 7、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内蒙古绿洁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涛 电子邮箱:1264684832@qq.com 联系电话/传真:0471-4977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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