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柳河县大通沟水利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单位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审批前,对项目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柳河县大通沟一级电站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柳河县罗通山镇自立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技改项目,本次技改主要内容为更换3台500kw的水力发电机组,主变压器等设备,160kw的水力发电机组不换,技改后总装机容量及年发电量均不发生变化。技改后总装机容量为1660kw(3台单机容量500kw和1台单机容量160kw),年发电量为640×104kW·h,同时修建非常溢洪道。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的治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抽外运做农家肥处理,不外排入地表水体;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且生产不用热,职工冬季取暖由电暖气提供,因此,运营期无大气污染物排放,对大气环境质量无影响;本工程噪声主要来源于电站的水电机组、泵类及空压机等,经过采取对各种泵类加减振垫、采用低噪声设备、并设隔离操作间等措施,同时加强工人个体防护及厂区绿化,且经距离衰减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项目的建设不会对水资源状况及其他取水户的影响及对水库水质的影响。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治理后各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可以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项目公众认同性较好,因此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4、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为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民众、有关单位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公众对项目征地拆迁的意见;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和运行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等。 5、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参与专项调查表、传真、信函、电话或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实名、书面反馈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回访。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公众认为必要时,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全本的方式和期限如下: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 建设单位:柳河县大通沟水利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总 地址及邮编:吉林省柳河县 电话/传真:13331450099 | 评价单位: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宫工 单位地址:河南省郑州市 电话及传真:15543576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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