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海水泵房取水口项目 (2×350MW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工程)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一次)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海水泵房取水口项目(2×350MW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工程) 项目概要: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秦皇岛市海港区东部工业区内,处于冀北电网东部末端。公司一期工程2×200MW凝机机组于1993年建成投产发电,2000年改供热机组,供热能力372MW,2006年扩容至215MW;二期工程2×300MW纯凝机组于1996年建成投产发电,2010年机组扩容至320MW,并改供热机组,供热能力320MW;三期工程(现为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20MW机组分别于2006年和2007年投产,供热能力700MW。根据河北省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冀发[2017]7号文件的要求,秦电公司一期2×215MW机组已列入河北省等容量、减煤量、减排放替代计划,于是拟实施2×350MW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工程,届时将依托电厂一、二期现有的海水泵房在保持现状情况下解决等容量替代项目海水冷却水。 秦电公司依据生产需要,一期和二期和三期投资5000万元在秦皇岛市海港区管辖海域、海事局码头西侧设有一处取水泵房,用于抽取冷却水,并循环用于烟气脱硫用海水。 海水取水泵房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海事局码头西侧海域,东经119o39′55.5287"~119o39′48.1279",北纬39o56′11.9875"~39o56′07.2898"之间,秦皇岛港以东。 项目用海类型属于“工业用海”中的“电力工业用海”,用海方式为“其他用海方式”中的“取、排水口用海”,总用海面积2.8580公顷,占用岸线190.6m。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前期工作(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编制报告(预测评价、环保措施)→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海洋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准。 工作内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以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为依据,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评价项目建设对项目所在区域水文动力环境、海水水质环境、地形地貌冲淤环境、海洋生态环境和环境风险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为海域使用提供海洋环境管理依据,为项目工程设计提供技术支撑。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该工程的了解程度? (2)您对目前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 (3)您认为工程建设所造成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4)您认为采取哪种措施能减轻影响? (5)您对该工程持何种态度? (6)您对该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要求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对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赵庆久 联系电话:18833581181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爱红 联系电话:18133506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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