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hualan 于 2018-1-19 16:42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联华林德气体(武汉)有限公司长江存储大宗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联华林德气体(武汉)有限公司长江存储大宗气站项目 2、项目概要: 建设单位:联华林德气体(武汉)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武汉东湖高新区未来三路88号,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约19900m2,总建筑面积4386m2,主要建筑包括压缩机房及配电室、制氢站、氢氦站等。 项目购置制氮、制氢等装置和设备,采用机械分离及电解水的方式生产氮气42000Nm3/h、氧气600Nm3/h、氢气300Nm3/h、液氮100t/d,经营氧、氢、氦、氩、二氧化碳等气体102400Nm3/h。项目负责装置和设备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与运营。 项目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 表1 项目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二、环境质量现状 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现状监测资料显示,2016年长江(武汉段)各监测断面水质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水质情况良好,且相比2015年水质有所好转。 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项目厂址周边现场大气实测结果中SO2、NO2均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PM10、PM2.5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最大超标倍数为PM10:0.83、PM2.5:0.77。PM10与PM2.5超标现象与武汉市区域内环境质量现状基本相符,除受区域环境影响外,现场监测点周边的交通扬尘、汽车尾气、道路施工、场地平整等污染相关。 3、声环境质量现状 现场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各侧场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位于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项目内部建筑均由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存储器基地项目(一期)统一建设,本项目只负责内部设备和设施的安装与运营。 施工期主要为内部装修、设备安装与调试,因此,项目施工期短,施工期环境影响有限、且局限于项目场地内。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环境影响 (1)废气 项目使用空气和水为原料,通过物理分离和电解的方式产生氮气、氧气、氢气,排放多余空气,外排废气仍为空气成份,不含其它有毒有害成份,因此不会对空气造成污染。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 项目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污水系统、进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受纳水体长江(武汉段)。 项目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包括COD、BOD5、SS、氨氮等,污染物浓度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为空压机、冷却塔、泵、风机等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冷却塔噪声源为室外噪声源,其他功能单元噪声源均位于车间内。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各噪声源噪声经减震、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噪声贡献值远小于噪声背景值,不会导致声环境质量的显著变化。噪声贡献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噪声源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两类。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不对外排放。 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分子筛、废矿物油等。项目空气纯化系统使用的分子筛内设有氧化铝、沸石等混合吸附剂,当吸附的气体和液体达到饱和时,可通过热污氮解吸再生,再生后的氧化铝、沸石等可继续使用,吸附材料达到使用寿命后作为一般固废由分子筛生产厂家进行回收。机械设备润滑和更新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向外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四、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 1、建设项目产业政策 项目主要生产的产品为氮气、氧气、氢气等工业气体,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三条制造业·第(十)款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9.精细化工:催化剂新产品、新技术,染(颜)料商品化加工技术,电子化学品和造纸化学品,皮革化学品(N-N二甲基甲酰胺除外)、油田助剂,表面活性剂,水处理剂,胶粘剂,无机纤维、无机纳米材料生产,颜料包膜处理深加工”中的电子化学品生产供应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要求。 2、规划符合性 项目位于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土地的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均在土地使用强度的要求范围内,并已取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同意新建项目的通知,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五、环评初步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污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落实清洁生产、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可以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实施。 六、项目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华林德气体(武汉)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左岭街左岭路117号 邮编:430078 3、联 系 人:卢经理 4、联系方式: Tel:027-65500710 七、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联系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501 3、联系人:李工 4、联系方式:Tel:027-65681136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本项目周围居民、附近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界人士。 1、您是否支持本工程的建设,并简述理由; 2、您对本工程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意见; 3、您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与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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