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虹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万吨废弃资源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简本公示 吉林省虹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万吨废弃资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编制完成,即将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要求,对该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等信息公示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的建设提出意见。 一、建设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吉林省虹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万吨废弃资源项目 建设单位:吉林省虹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经济开发区西区广建路1号(烧锅镇革新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企业总占地面积12000m2,本项目利用厂区现有生产厂房,建筑面积8336.5m2,年处理废乳化液7000t/a、废油1500t/a、废酸750t/a、废碱750t/a以及废油桶30万只/a。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预防和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与措施 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办公楼及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以及生产工艺废水,过渡期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经区域管网排入新凯河;近期待区域污水处理厂建成投产后,本项目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经区域管网截留进入区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A)标准,达标后排入新凯河;本项目产生废气经采取处理措施后,可达标排放;生产所用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做减振处理、对工作间封闭隔音处理等措施,并经墙壁、围墙和距离衰减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含油杂质、蒸馏釜残、含油污泥、餐厨垃圾、化验室废液、生活垃圾、废气净化的废活性炭以及废水过滤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和石英砂,分别采取处理处理措施后,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综上,在运营期各项污染物经处理后均可满足环境要求。 三、环境影响报告中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选址于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经济开发区西区广建路1号(烧锅镇革新村)现有厂区内,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的要求,符合烧锅镇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所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可以做到废水、废气、噪声的达标排放以及固体废物的妥善处理,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对评价区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可以满足风险事故的防范和处理要求,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周围公众也较为支持;符合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本项目属环保项目,环保效益较突出,其综合效益也较为显著。综上所述,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各项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选址可行。 四、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省虹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15204310007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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