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广大种猪厂种猪养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龙口市广大种猪厂主要进行种猪养殖。公司位于龙口市兰高镇逄鲍村,该地区资源丰富,项目建设地土壤与水资源状况较好,生物多样性明显,有利于发展养殖业。项目共建设母猪舍5栋,公猪舍1栋,空怀舍1栋,产房6栋,保育舍6栋,育肥舍9栋,项目常年存栏5000头生猪,年出栏9100头。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选址符合龙口市相关规划及《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等的要求。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猪饲养、粪便处理、沼气系统产生的恶臭气体及饮食油烟。 ①项养猪场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组成多样,由于恶臭物质的逸出和扩散机理比较复杂,故很难进行准确定量分析,且臭气污染物对居民的影响程度更多的是人的一种主观感受,恶臭污染物中主要成分为NH3、H2S等。本项目采用干清粪养殖技术,采取综合除臭措施和管理措施予以控制臭气影响,主要包括在日粮中添加纤维素,另外在猪舍的地面撒上沸石粉、海泡石、过磷酸钙等,采用生物菌液定期喷洒猪舍的生物氧化法。根据预测,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标准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34-2005)表6的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很小。 ②项目粪便处理车间和沼气系统沉淀池全部密闭,设计安装集气罩及输气管道,将废气收集至废气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臭气经15m排气筒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 ④项目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的小型饮食单位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 项目产生的废水水主要为养殖废水以及生活污水。项目废水通过厂区污水管道排入沼气系统,沼气系统排放的沼液全部用作肥料还田,因此项目没有废水排入地表水。 综上,项目产生的废水可得到综合利用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3、固废产生及排放情况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猪粪尿、病死猪、医疗垃圾以及生活垃圾等。项目粪便通过干清粪的方式将猪粪运至粪便处理车间发酵,发酵完成的猪粪外售给附近农户;病死猪由专用罐车运输至山东汇富盛科技有限公司招远分公司处理,罐车全程密封;医疗垃圾委托给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本项目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 4、噪声产生及排放情况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猪叫声、风机等的机械噪声等,噪声源强约在60~90dB,采取一定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厂址周围500m 范围内无居民区等敏感目标,经场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拟建项目噪声可确保达标排放。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项目运营期三废治理措施有效可靠,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项目选址可行,只要认真落实环保措施,真正做到“三同时”,该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影响不大,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此次公告旨在了解公众对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等影响居民生活的主要环境要素的认知情况,对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当地经济发展、周围居民生活影响的态度以及是否赞成该项目的建设。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表意见。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龙口市广大种猪厂 联系人:山总 联系电话:15065770000 评价单位:青岛华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32-55725330 七. 公示说明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上述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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