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吉林雪蛤之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公斤林蛙胶原蛋白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一、项目概况 吉林雪蛤之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公斤林蛙胶原蛋白肽项目工程地点为桦甸市北外环路10号,租赁原吉林省坤合食品有限公司厂区内部分厂房,本项目使用面积为2608m2。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00公斤林蛙胶原蛋白肽的生产能力。 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为:项目施工过程中将产生施工扬(粉)尘、噪声、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 营运期主要环境污染因素有:(1)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2)废气:污水站恶臭、锅炉烟气;(3)噪声:主要噪声是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4)固废:主要包括废骨渣、锅炉灰渣、布袋除尘器中的粉尘、包装废料、污水站污泥、脱色后过滤出废活性炭、隔油池收集的废油脂和职工生活垃圾。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将采取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减轻环境污染。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吉林雪蛤之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治民 联系电话:1338431718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单位:吉林大学 联系人:沈工 电话:0431-85168031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规和标准,将按照以下程序逐步完成该项目的环评工作: 1、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环评工作等级等; 2、进一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对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 3、汇总和分析前两个阶段的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有关“吉林雪蛤之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公斤林蛙胶原蛋白肽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环境评价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是否赞成修建吉林雪蛤之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公斤林蛙胶原蛋白肽项目; (2)修建吉林雪蛤之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公斤林蛙胶原蛋白肽项目对所在地经济发展是否有利; (3)公众就吉林雪蛤之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公斤林蛙胶原蛋白肽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吉林雪蛤之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公斤林蛙胶原蛋白肽项目对公众的何种不利影响最大; (5)其它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如若对本项目有什么意见请在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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