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概况
天津鑫利大通投资有限公司选址于汉沽北部、大田镇辖区范围内建设汉沽大田镇示范小城镇农民还迁住宅建。该项目总投资26.2亿元人民币,总占地面积331400m2,住宅占地面积361728m2,绿化面积146975.9m2(绿化率44.35%),总建筑面积382178m2,主要建设9-16 层高层建筑49栋,5-6 层的多层建筑68栋。整个还迁住宅区户型设计以2 室户和3 室户为主,另设一定比例的1 室户、双户型,共设计有3920 套住宅。项目于2010年8月开始建设,预计2013年3月竣工。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概述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分为施工期和使用期对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2.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主要为扬尘和噪声。
⑴ 施工扬尘
施工现场是一个排放尘埃的污染源,可在短期内明显影响当地环境空气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土方挖掘和车辆运输工程土、建筑垃圾、砖和水泥等建筑材料都会产生扬尘,而现场堆放的砂、土、灰、砖等建筑材料遇大风天气也会产生大量扬尘。根据同类工程现场监测,工地内扬尘浓度为0.3~0.7mg/m3。
⑵ 施工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车辆和设备冲洗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车辆冲洗水成份相对比较简单,污染物浓度低,水量有限,而且是瞬时排放;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BOD5、COD,受生活条件所限,施工人员用水标准较低,一般每人每天用水50~80L,故施工人员日均生活用水量相对较少。
⑶ 施工噪声
施工噪声贯穿全过程,施工中的土石方阶段、基础施工、结构施工和装修阶段均会产生噪声,在施工过程中做好相关消声减振措施,使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以有效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质量的影响。
⑷ 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工程弃土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各种废建筑材料,如碎砖块、水泥块、废木料等;生活垃圾主要是工地民工废弃物品,由于生活条件所限产生量很小。建筑垃圾要设固定的暂存场所,并加罩棚或其他形式进行封闭;生活垃圾要袋装收集,施工单位应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做到及时清理生活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避免长期堆存孳生蚊蝇和致病菌,影响健康。
2.2 使用期环境影响概述如下:
2.2.1大气污染
① 居民燃气废气
本工程建成后,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居民燃气废气。本项目住宅入住户数3920户,根据统计资料,用气量按30 m3/户•月计算,则居民燃气量为141.12×104m3/a。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培训教材: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资料:每燃1000m3气,排放烟尘0.14kg,排放SO20.18kg,排放NOX1.76kg,因此本项目燃气废物中污染物排放量为:烟尘:197.6kg/a,SO2 254.0 kg/a,NOX 2483.7 kg/a。
②幼儿园食堂废气
燃气废气:幼儿园燃气使用量为29 m3/d, 8700 m3/a。烟尘排放量为2.63kg/a,SO2排放量为 5.48kg/a,NOX排放量为16.03kg/a。
食堂油烟: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方案,幼儿园食堂规模划为小型(基准灶头数≤2个),产生的油烟量较小,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其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均不得超过2.0mg/m3,小型餐饮规模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不得低于60%。
③ 汽车尾气
本项目规划配套建设的停车位1162辆,分为地上和地下停车位,其中地上停车位140个,地下停车位1022个。本项目停车位相对分散,汽车尾气容易扩散,对环境影响较小。经计算两个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中NOX的污染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排放速率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2.2水污染
本项目使用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居民生活、幼儿园及公建部分产生的生活污水,其中居民生活产污水量1241.85m3/d;幼儿园污水产生量9.75m3/d;公建部分污水产生量2.8 m3/d。污水水质达到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的要求,建议建设单位应先接通管道后进行工程建设,同时设置临时厕所和化粪池,并对食堂废水进行隔油处理,最终排入营城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2.3噪声
①地下设备用房设备噪声(高层地下配电间设备及供水泵房等), 建设单位设计上采用消声减振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装置,设备与基础之间必须安装弹簧减振器并垫以橡胶等,消除设备与基础之间的刚性连接,可有效降低设备振动及噪声。同时各设备间隔墙、顶板、门等均应进行隔声处理,在采取以上消声减振措施后,预计地下室设备不会对地上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②楼宇内噪声设备(高层电梯间电机设备), 电梯电机设于操作间内,本项目操作间墙体为一定厚度的减力墙,墙体隔声量可达10dB(A)以上,同时为电机配备减振座、避振喉,电机噪声经消声减振和建筑隔声后,不会对临近楼层和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③室外设备噪声(变电站,天然气调压站及换热站等), 本项目小区共建3处换热站,放置于专用设备间内,四周有建筑墙体遮护,可起到一定隔声作用,按隔声量20 dB(A)考虑,在严格落实以上消声降噪措施的前提下,经距离衰减后,低于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预计不会对临近建筑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④机动车噪声,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进入项目内的车辆禁止鸣笛,以保证良好的声环境质量。另外,对于机动车停车位应合理设置,避免停车位设置在居民住宅卧式的窗前。
2.2.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使用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医疗站废弃物。生活垃圾, 分类收集、分类回收,实现垃圾资源化和减量化,各类固体废物拟分类袋装收集, 进行综合治理,实现垃圾无害化。对于无法回收利用的垃圾要及时清理,由市容部门转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医疗废物,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定点收集,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处置单位处理。
3、外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所在建设区域周边1000m范围内无大型污染型企业。经分析可知,项目主要污染源为道路交通噪声、工业园区企业影响及西北侧规划110kV变电站的影响。
①道路交通噪声:通过距离衰减,及道路两旁绿化带及项目内绿化措施降噪,道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较小。
②工业园区噪声:企业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及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可有效减少噪声的影响,而且项目场界充分利用树木对噪声的吸声隔声,并通过绿化来降低噪声,企业的生产噪声不会对项目使用期产生影响。
③110kV变电站噪声:项目距离变电站的距离较远,用国际辐射保护协会关于对公众全天辐射时的工频限值0.1mT的磁感应强度标准,预计此110kV变电站运行不会对本项目产生电磁辐射影响。
4、需采取的环保措施
① 加强绿化建设,选择具有防尘功能的速生树种。
② 在规划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建成前,本项目禁止投入使用。
③ 小区应及时清运垃圾,特别是夏季气温高,瓜皮果壳等有机成分较多时,更应科学安排垃圾收集和运出时间,必须做到垃圾当天收集,当天运出。
④ 项目区域内的箱式变电站箱体、顶板、门等均应进行隔声处理,变电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
⑤ 项目沿路一侧应设置绿化树木防护带,不仅可起声障作用,而且绿化树木能有效地吸收对人听觉器官危害最大的频率;绿化带对交通噪声的降噪作用十分明显。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工程在采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6、其它说明
以上仅为向公众公布的汉沽大田示范小城镇农民还迁住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简略情况,如果公众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及结论,可通过以下方式与环评单位联系,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索取时间为2010年7月31日至2010年8月9日,共10天。
a、 传真:(022)65358121
b、 网络:tjqc818@163.com
7、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说明
为广泛征求广大公众对汉沽大田示范小城镇农民还迁住宅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与环保有关),公众可通过① 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② 电话反馈;③ 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您的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根据需要进行反馈。公众意见征询时间为2010年7月31日至2010年8月9日,共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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