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萌蒋 于 2018-1-25 10:45 编辑
固始县志合新能源有限公司燃料仓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受固始县志合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承担固始县志合新能源有限公司燃料仓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固始县志合新能源有限公司燃料仓储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固始县志合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新建燃料仓储建设项目,项目位于固始县李店镇李店村与梧梓庙村交界处,占地面积约9亩,项目设置4座20m3地埋卧式钢制油罐,并配备变压器、地磅、水泵、消防及物流等基础设施。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固始县志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607617688 联系人:竹学志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信函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珠江南路211号1幢1441室 联系电话:0512-68136563 联系人:高连东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地表水、噪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查明该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项目进行详细工程分析,明确工程所产生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放特征。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全面评价项目建设对建设地区可能产生的影响,充分征求公众的意见,论证项目及其选址的可行性,分析工程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将不利影响减缓到合理可行的最低程度而必须采取的综合防治措施。从环境影响角度给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环保设施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固始县志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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