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丰鑫缘商砼有限公司 年生产5万吨混凝土构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安阳丰鑫缘商砼有限公司拟在安阳县崔家桥镇赵马房村西南部,建设年生产5万吨混凝土构件项目,现已委托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评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需要对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基本概况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年生产5万吨混凝土构件项目 工程概况:安阳丰鑫缘商砼有限公司租赁安阳县隆昌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房和场地,新建水泥混凝土预制空心板、水泥混凝土装饰制品等混凝土构件生产线。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阳丰鑫缘商砼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总 联系电话:13703466073 地址:安阳县崔家桥镇赵马房村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文明大道东段 邮编 455000 联系人:王工 电话:0372-5057980 四、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及规模 安阳丰鑫缘商砼有限公司拟投资1500万元租赁安阳县隆昌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房和场地,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新建水泥混凝土预制空心板、水泥混凝土装饰制品等混凝土构件生产线,其建设规模为年生产5万吨混凝土构件项目。 2、项目周边环境 安阳丰鑫缘商砼有限公司位于安阳县崔家桥镇赵马房村西南部,项目北侧紧邻狄清线。本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点为东北侧1180m的郭家庙村、东北侧945m的赵马房村、东侧1100m的路马房村。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为项目南侧3000m的洹河。 3、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为卸料、配料机加料及搅拌机进料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沙子、石子卸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量经颗粒物经水喷淋+全封闭厂房阻隔后无组织排放;水泥卸料产生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配料机加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配料料斗上方安装的集气罩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对各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产生量为72m3/a。此部分废水成分简单,用于厂内洒水降尘。 (3)固废: 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上料、搅拌过程掉落的石子、沙子,约70t/a,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及集气罩未收集的颗粒物经厂房阻隔回落地面,约14.7113t/a,制板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湿料),约300t/a,这些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可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公司职工15人,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产生0.5kg,则每年共产生2.25t。企业在厂区内设置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工人定期清运。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配料机、挤压机、压弯机、钢筋裁剪机、混凝土浇铸设备等设备运行噪声,源强在70~85dB(A),经基础减振、隔声并附加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距离项目最近的赵马房村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特别是项目所在地区居民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所关注的项目建设环境影响问题以及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阶段的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环评报告及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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