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永昌实业有限公司永昌工业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2018年1月13日,鄂州市永昌实业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鄂州市永昌实业有限公司永昌工业园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评审会,参会单位有湖北中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专家,与会单位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对鄂州市永昌实业有限公司永昌工业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该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监测单位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葛庙路以南,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9间、仓库1间、堆场1间、倒班用房2栋、公租房8栋、食堂1栋、配电房及门卫各1处,总建筑面积43914.55m2。项目建成后可提供生产车间9间,共计19548.23m2,全部用于引进具体工业加工项目。本次引进行业为投资开发、印刷包装、制造业/防火门、汽车零部件、五金加工、建材等。项目优先引进低污染、低能耗项目,禁止引进“石油、化工、医药”企业及“高水耗、含电镀、喷漆”等高污染、高水耗项目。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编制完成的《鄂州市永昌实业有限公司永昌工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建设单位,报鄂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15年1月11日鄂州市环境保护局以鄂州环保函[2015]10号文批复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于2014年12月开始建设,并于2015年3月开始投入试生产。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3000万元,环保总投资38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17%。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均为西城建筑公司。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鄂州市永昌实业有限公司永昌工业园建设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 三、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等。 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化粪池废水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2、废气 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来自于汽车尾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油烟废气、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 地面停车场汽车废气,汽车尾气主要为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等。加强停车场的规范化管理,保持行车路线的通畅,合理设计了停车路线,缩短了车辆从出、入口到达停车泊位的距离和行车时间,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地面停车场汽车尾气可以通过空气稀释以及停车场周边种植树木,吸收汽车尾气。 食堂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为清洁能源,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通过排烟竖井引至楼顶外排。食堂油烟,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柴油发电机采用含硫量低的轻质柴油,尾气中污染物产生量较少,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等。备用发电机尾气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3、噪声 本项目水泵、配电房风机、食堂油烟机等设备噪声,进出车辆的交通噪声、社会活动噪声。 本项目水泵增设减震基础,并在水泵基础与地面之间加装隔振元件,水泵设置在独立设备间,墙体衰减噪声等降噪措施。配电房变电器开口间进行封堵,进出口应以阻性片式消声器等降噪措施。 进出车辆的交通噪声,机动车驶入车库或者驶过邻近居住区的道路时,禁止鸣笛,项目范围内停车场已合理布局,公租房区域未设置停车位,车型道路依托外围道路。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办公楼、倒班楼、公租房、生产车间产生的生活垃圾、食堂餐厨垃圾、化粪池污泥。 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将由分散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食堂餐厨垃圾交由环卫部统一清运;化粪池污泥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无。 四、验收监测与调查结果 1、验收工况 本项目生产车间的入驻率为33%,办公楼入驻率为100%,公租房入住率为40%。 2、废水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总排口中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磷排放浓度及pH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表1旱作标准。 3、厂界噪声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南、西侧昼间和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厂界北侧昼间和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生活垃圾将由分散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食堂餐厨垃圾交由环卫部统一清运;化粪池污泥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主要问题以及后续整改要求、建议 1、建设方补充园区不引进产生生产废水项目的承诺。 2、明确入驻企业环境管理职责及承担环境管理的要求,补充相关支撑材料。 3、入驻企业另行办理环保手续,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 六、验收结论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竣工验收条件总体符合《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规定。 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在落实上述整改措施和要求后,该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要求。 验收工作组 2018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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