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力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4.5万吨聚羧酸减水剂、5千吨水泥助磨剂、2.5万吨功能砂浆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广东华力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4.5万吨聚羧酸减水剂、5千吨水泥助磨剂、2.5万吨功能砂浆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广东华力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4.5万吨聚羧酸减水剂、5千吨水泥助磨剂、2.5万吨功能砂浆项目 项目地址:肇庆市四会市江谷镇精细化工园区创兴路5号 项目概要:广东华力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肇庆市四会市江谷镇精细化工园区创兴路5号,项目主体建筑有:甲类车间、甲类仓库、公用工程房、综合楼、门卫一、门卫二、戊类车间、丙类储罐组、戊类储罐组、地下事故水池、地下初期雨水池等。项目占地面积为18849.00m2,建、构筑物占地面积为8187.92m2,总建筑面积为6282.00m2。建成后计划年产45000吨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5000吨水泥助磨剂、25000吨功能砂浆。项目总投资为6000万元。 二、项目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 (1)施工扬尘及废气对周围空气的影响; (2)施工期间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 (1)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 (2)有机废气(VOCs)、甲醛、粉尘; (3)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 (4)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渣及其它固体废弃物。 三、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1)对工地定期洒水抑尘,运输出入车辆不得装得过满防止物料外洒出来,物料堆放时间不宜过长,防止风吹刮扬尘。 (2)采用低噪声的设备;施工现场合理布局,有必要时则加装隔声板。 (3)工地必须做好各项排水、截水、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现场相应设置集水沉砂池和排水沟。 运营期: (1)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后排放后排放;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发电机尾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建设单位拟采用低噪声设备、加装隔声罩及减振器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4)固废: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渣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可交供应商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拟交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广东华力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4.5万吨聚羧酸减水剂、5千吨水泥助磨剂、2.5万吨功能砂浆项目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地方环境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项目在营运过程中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噪声污染,建设单位已制定了相关污染防治措施,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影响得到降低。在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实现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确保各种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和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达标排放,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制定应急计划和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考察,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证询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1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2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3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采用通信及电话联系等方式进行。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东华力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增辉 联系电话:13710862335 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0518-85783031 e-mail:jslygc@126.com 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连中路10号国贸中心A座13楼 Email:jslygc@126.com 建设单位:广东华力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日 期: 2018年 1 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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