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安全可追溯无抗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耒阳市“安全可追溯无抗”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耒阳市新湘农枫湖农牧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耒阳市东湖圩乡枫林村毫山冲 项目地理坐标:东经113.186222,北纬26.458609。 项目概况:耒阳市新湘农枫湖农牧有限公司拟在湖南省耒阳市东湖圩乡枫林村毫山冲(详见附图-1行政区域位置图),新建1个年出栏1.2万头“安全可追溯无抗”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和1个存栏2400头生产母猪的繁殖基地,该项目常年存栏各类猪只11490头。其中:生产公猪50头、后备母猪720头、繁殖母猪2500头、保育仔猪存栏3820头、育肥猪存栏4400头;新建有机肥生产、污水处理等环保配套设施及环境生态保护配套工程。项目建成达产后,年出栏7.5kg仔猪4.8万头,120kg的“安全可追溯无抗”生猪1.2万头;年产有机肥2200吨。目总投资为4458.16万元。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2015年9月1日)有关要求,现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二、项目主要污染物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扬尘:在建筑工程周围设置遮挡围栏。围栏对施工扬尘和噪声的控制相对无围栏时有明显改善;物料堆放、运输等产生的扬尘是主要污染源,对环境影响较大。通过洒水降尘和建筑垃圾、渣土及时清运,可有效降低扬尘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2)废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施工产生的泥浆水不得随意排放,施工废水、各种施工设备和车辆冲洗水,经沉淀后回用。施工人员的少量生活污水,经简易旱厕收集后用于肥田,影响不大。 (3)噪声:禁止使用各种打桩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按规定限时段施工;采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使机械处于最佳工作状况,做好设备隔声隔震等措施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 (4)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弃土方,通过及时清运,并按建筑垃圾的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置,及时清运至指定点堆放或填埋处理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影响:合理规划开挖工程,尽量减少开挖面积,并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及时采取植物绿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2、运营期 (1)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为生态种养模式,采取干清粪工艺,项目所有养殖废水全部经处理后由枫湖农林内果林消纳,不外排水体。故本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养殖、堆肥、污水处理等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均为无组织排放,主要的臭味物质为氨气和硫化氢。为了减少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养殖场采取搞好场区内的卫生工作、喷洒除臭剂,文明生产;舍内异味主要提供加强通风等措施控制,同时加强猪舍的清洁,尽量减少散发源并加强绿化,减轻臭气的影响等措施来进行控制,经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厂界恶臭浓度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设备噪声采用隔声、减震、吸音、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后,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相关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猪粪、病死猪、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等。项目猪粪进行堆肥生产有机肥;病死猪进行安全填埋;医疗废弃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并进行垃圾分类处理,生活垃圾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进行无害处理,垃圾堆放点定期消毒、灭蝇、灭鼠,以免散发恶臭、孽生蚊蝇。 通过以上措施,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造成明显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执行“三同时”制度,并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落实以上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出发,认为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耒阳市新湘农枫湖农牧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谭 总 联系电话:18670293222 评价单位: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等级:乙级(国环评证乙字第B1070号) 电 话:13875865282 五、公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 耒阳市新湘农枫湖农牧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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