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北塔新城(大汉龙城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告 《新化北塔新城(大汉龙城二期)建设项目》(初稿)现已由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新化大汉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72220万元建设“新化北塔新城(大汉龙城二期)”项目。本项目位于新化县上梅镇天华北路东侧,项目已获得新化县城乡规划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规(地)字 第2015046(用)号,颁发日期: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三日],本用地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本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为63685.98㎡(约95.53亩),其中A区用地面积为7857㎡,建筑限高12m,用地性质为为商业用地;B区用地面积为55829㎡,建筑限高100m,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兼商业用地。项目建筑占地面积15094.99m2,建筑密度23.7%,容积率3.43,绿化率32.46%,总机动车停车位858个(其中地面停车位20个,地下停车位838个),总居住户数1403户,居住人数4489.6人(3.2人/户),建筑高度在12.2~99.8m。 二、与项目有关的污染情况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投入使用后,废水包括居民生活废水、商业废水和配套公建废水废水。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氨氮、SS、动植物油等。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雨水经雨水管汇流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新化县污水处理厂,经新化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资江。综上所述,本项目的污水排放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废气排放源主要为居民楼的厨房废气和停车场产生的汽车尾气。厨房废气主要由燃料燃烧废气和油烟组成。汽车尾气中的污染物主要有CO、NOX、THC、醛类和SO2等。①油烟废气:本项目住户厨房均采用管道天燃气作为燃料,天燃气含硫量很低,属清洁能源,燃烧后产生的废气经住宅楼内专用的竖井烟气排放道高空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②汽车尾气:本项目车库为架空车库和室外车库,车库通风效果好,有利于汽车尾气扩散,车库周围设有绿地,对汽车尾气有一定的吸附作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项目噪声主要有变配电设备、水泵、风机等产生的公建噪声,停车场进出行驶的汽车产生的交通噪声以及商业活动产生的人群噪声等,噪声值约为65-90dB(A)。本项目噪声经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禁止车辆鸣笛、绿化以及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和优化商业进出口等降噪综合措施后,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商业垃圾,产生量约为1932.7t/a,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垃圾只要实施分类存放,居民区内使用加盖垃圾桶实现垃圾存放封闭化并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注意文明卫生,则生活垃圾对小区及外界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众参与结果表明周边单位和个人对项目建设均持支持态度;在严格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和营运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拟建地的实施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本项目用地区域附近的单位和居民。 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本项目的主要态度; ②认为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③本项目营运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④希望以何方式减缓该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 ⑤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反馈给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或者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新化大汉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化县上梅镇城西街 联系电话:13787487648 2、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 联系地址:浙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华冠路35号 联系电话:0731-82250616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新化大汉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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