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鲲镕纳米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我司委托环评单位完成了《广东鲲镕纳米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本次环评的初步结论向社会进行公示,广大公众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了解相关环评内容,并按以下途径发表对本项目环评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广东鲲镕纳米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项目概要:广东鲲镕纳米材料有限公司拟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区304号之三首层(中心地理坐标N22.966788°,E112.842056°)投资建设高性能热钇稳定氧化锆材料生产项目,提出了“广东鲲镕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下称“本项目”)。 根据规划,本项目拟采用水热分解法,采用碳酸锆、碳酸钇、乙酸生产钇稳定氧化锆,通过调节碳酸钇与碳酸锆的摩尔比制备纳米级别(30~40nm)的二钇稳定氧化锆(2YSZ)、三钇稳定氧化锆(3YSZ)及四钇稳定氧化锆(4YSZ)。主要生产设备包括反应釜、微波发生器、煅烧炉、砂磨机及喷雾塔等,主要生产环节包括水解、晶化、砂磨、造粒等。项目年产钇稳定氧化锆纳米粉末产品200吨(2YSZ产量为50t/a,3YSZ产量为120t/a,4YSZ产量为30t/a),钇稳定氧化锆纳米悬浮液产品10.5吨(均为4YSZ产品)。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出料废气、微波干燥废气及造粒粉尘; 2、废水:营运期废水为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浓水、水洗桶更换废水、喷淋塔更换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 3、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收集的沉渣及员工生活垃圾; 4、噪声:主要为项目喷雾塔、砂磨机等各生产设备产生的设备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本项目造粒粉尘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收集(作为产品),尾气采用水喷淋处理之后经1#排气筒排放,投料粉尘及出料废气经收集后汇入造粒粉尘水喷淋塔处理,尾气经1#排气筒排放;微波干燥废气中醋酸含量较少,大部分为水蒸气,该部分废气收集后经2#排气筒排放。 2、废水: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浓水作为清净下水排放;水洗桶及喷淋塔更换的循环废水中含有较多的醋酸,经收集后交由醋酸生产厂家进行提纯处理,不外排;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项目内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高明区中心城区第四污水处理厂,污水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的较严者,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排入五塱渠,汇入西安河。 3、固废:可利用的一般固废通过外销或供应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做好生产设备的减震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对周围的噪声影响不大,企业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环境风险及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本项目存储物料未构成重大风险源。营运期环境风险主要是废气治理设施发生故障,导致工艺废气未能得到有效处理而排放,以及生产过程由于火灾事故导致的燃烧废气、消防废水等次生环境污染。 为避免安全、消防风险事故发生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建设单位首先应树立安全风险意识,并在管理过程当中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在实际工作与管理过程中,应按照安监、消防部门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风险防患措施,并自觉接受安监、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建设单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建设对区域的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不可避免的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降低至环境可接受的程度。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索要环评报告书简本,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见以下内容。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询对象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主要事项: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编制单位或环评委托单位咨询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至2018年2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东鲲镕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生 联系电话:0757-83130890 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的名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乙级环评资格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834号)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回龙路增沙街20号 邮编:510115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3363613 传真:020-83377209 广东鲲镕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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