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大涌镇祺盛家具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示 《中山市大涌镇祺盛家具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委托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将其相关环境保护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中山市大涌镇祺盛家具厂新建项目 (2)建设地点:中山市大涌镇起凤环老林山 (3)项目概要:项目用地面积50332m2,建筑面积94325m2,建成后年产各种家具120000套,总投资额2000万元,项目定员32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每天工作10小时,一班工作制(8:00~18:00)。全厂共15栋1-3层车间,共设15个底漆房、15个面漆房,30个水帘柜,15个晾干房,15个打磨区、15个结构试装区、15个检验区、15个备料加工区,15个材料存放区、15个成品区和15个办公室。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工业厂房已建成,不涉及厂房的新建、土建施工,因此本环评不考虑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分析 ①水环境影响:本项目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其中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456m3/a,污染因子有:CODcr、BOD5、DO、NH3-N等,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大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水帘柜废水和废气处理喷淋废水)委托有相应工业废水处理能力的机构进行处理,对周边水体环境影响不大。 ②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是木材加工产生粉尘(颗粒物);木材烘干产生少量烟尘、SO2和NOx;两股废气经袋式除尘后高空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量不大,对环境影响较小。调漆、喷漆和晾干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VOCs,采用吸附-催化燃烧法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喷漆废气排气筒排放。 ③声环境影响:红外线开料机等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约70~95dB(A);通风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约60~80dB(A);原材料和半成品、产品搬运过程中产生交通噪声约65~80dB(A);本项目各噪声源采取降噪措施后,正常工况情况下,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物: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员工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48.0t/a;开料、木材机加工过程中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151.9t/a;喷漆等产生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82.034t/a,危险废物均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⑤环境风险: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油漆及其稀释剂泄漏引起的火灾及其伴生环境污染,以及废气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转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大涌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中的较严者后排入西部排灌渠;生产废水分为水帘柜废水和喷淋塔废气处理废水,交有相应工业废水处理能力的机构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木材烘干废气通过收集,采用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处理,高空排放;木材机加工和打磨废气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0 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调漆和喷漆废气经水帘柜过滤之后,与晾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统一进入“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 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有机废气经处理后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排气筒总VOCs排放限值第Ⅱ时段限值和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噪声防治措施:项目采用优化平面布局、吸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相应厂界噪声标准。 (4)固体废物: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即边角料、木质粉尘,部分焚烧用于木材烘干,其它厂外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废木工安装胶水内包装袋、废胶水、漆渣、漆粉、废活性炭和废催化剂等则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5)风险防范措施:主要环境风险事故为油漆及其稀释剂泄漏引起的火灾及其伴生环境污染;废气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转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事故。企业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基础上,做好应急预案,则本项目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规,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重点落实运营期废气和噪声的达标处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并要求安全生产、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保管理。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本项目所在地区域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工程、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联系和反映。 (七)公众查阅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及索取环评报告简本的方式:可向建设单位来电索取。 公示时间: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大涌镇祺盛家具厂 联系人:李露醒 电话:13590906885 通讯地址:中山市大涌镇起凤环老林山 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东商业中心C区1号楼313-318号 联系人:杜工 电话:0371-55318086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537号 中山市大涌镇祺盛家具厂 2018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