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创源科技有限公司500t/d的锡尾矿再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个旧市创源科技有限公司500t/d锡尾矿再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个旧市老厂镇羊坝底 建设规模:拟建项目处理锡尾矿(硫产品)规模为500t/d,16.5万t/a。实际处理能力500t/d,16.5万t/a。 二、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 选矿厂废水主要为浓密水和尾矿水。浓密水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尾矿水通过云锡羊坝底选矿厂硫化矿生产系统尾矿排放系统排至羊坝底尾矿库内,水质复杂程度中等。 运营期选厂的生活污水进入项目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羊坝底选矿厂尾矿排放系统,进入羊坝底尾矿库;尾矿水排至羊坝底尾矿库澄清后进行处理,回用于羊坝底选矿厂和本选矿厂生产,不外排。故本项目建设对大屯海的水质功能要求影响较小。 2017年9月20日我公司委托云南尘清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选矿厂低位回水池出口、尾矿水水质进行了检测。 监测因子包括pH、氟化物、铜、铬、铅、镉、锌、锡、六价铬、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石油类、硫化物。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选矿废水满足《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 (2)废气 选矿厂运营期主要的空气污染源为原料仓和精矿仓粉尘、运输扬尘、药剂异味、食堂油烟和石灰库粉尘。 原料仓和精矿仓采取全封闭设置;运输严格施行密封车辆、对道路进行洒水等措施;浮选药剂均采用桶装并密闭储存,仅在配制使用时打开,平时均密封;食堂油烟设置抽油烟机处理后,能够满足达标排放;石灰均采用外购袋装石灰,石灰存储于石灰库内,在配置石灰乳时采用人工添加方式进行,由于石灰为袋装,只有在配置时才打开。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且项目距离周边村庄均较远,因此该部分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017年9月20日~2017年9月21日我公司委托云南尘清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进行了监测,监测点位:厂界上风向、厂界下方向各设1个监测点;监测项目:TSP、锡、镉、砷、铅、硫酸雾,共6项。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锡、镉、砷、铅、硫酸雾满足GB30770-2014《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7中厂界大气污染物限值,项目运营期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运行噪声主要噪声源为球磨机、浮选机等选矿设备等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按照环评及其批复文件针对噪声污染源采取了如下措施:球磨机、浮选机等需要设置在厂房内,设备设置隔震垫及消声器等,工人配备耳罩等措施,在办公区、厂房四周、道路两旁要加强绿化,植树种草,美化环境。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017年9月20日~9月21日我公司委托云南尘清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根据表5.2.4-1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运营期间厂界昼、夜噪声全部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当地的声环境功能。 (4)固体废物 选矿厂固体废物主要是尾矿、砷物料及少量废机油、生活垃圾。 1)尾矿 选矿厂产生的尾矿将全部输送至羊坝底尾矿库堆放,堆放量约为150.65t/d,49714.5t/a,折合体积为3.45万m3/a。根据环评对选矿厂试验选矿尾矿的浸出毒性分析,选矿厂尾矿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尾矿在厂区内经过尾矿浓密机浓密后泵至羊坝底选矿厂硫化矿尾矿排放系统,最终进入羊坝底尾矿库。尾矿同羊坝底选矿厂硫化矿尾矿混合后在羊坝底尾矿库堆存。羊坝底尾矿库已按照Ⅰ类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要求进行建设,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对库区存在的不良地质进行处理,可以达到相关的环保要求。本选矿厂尾矿及其带入水量相对总的带入尾矿量及水量比例均较小,不会对羊坝底尾矿的水平衡造成影响。 2)砷物料 选矿厂主要为对云锡羊坝底选矿厂浮选产生的不合格硫精矿进行再选,在此选矿过程中会产生砷物料。产生量为2970t/a,品位为41.47%。在精矿过滤车间设置为容积为105m3的地下砷物料暂存仓,用于砷物料在转移前的暂时存储。该存储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固废存储的要求设置,做到防扬撒、防渗漏和防流失的危险固废存储条件。砷物料暂存后全部交由红河砷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蒙自红星电冶厂处理。 3)生活垃圾 选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3kg/d,即20.79t/a。选厂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成分为有机质,含有部分木屑、灰尘、废纸等。将生活垃圾分捡后,可作为厂区绿化底肥的作为厂区绿化底肥,已设置垃圾池暂存剩余部分生活区的垃圾进行暂存,定时(半个月一次)运往由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没有发生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现象。 4)废矿物油 选矿厂产生少量机械维护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全部回用于选矿机械的保养。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环保相关意见和意见,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包括姓名、联系电话),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必要的技术补充与完善内容,感谢您的参与! 联系人:李福祥 联系电话:13669753663 QQ邮箱:2854742735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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