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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坛村新农村集中居住区—凤坛花园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凤坛村新农村集中居住区—凤坛花园 本项目为房地产类建设项目,位于宝华镇凤坛村,总投资为25805.9万元,用地面积378亩,总建筑面积320000m2,其中住宅面积242500m2,公建面积10500m2。主要建设多层住宅楼84栋(均为6层),会所1栋(为3层),沿滨河路底层商铺2栋(均为2层);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道路、绿化等公用工程。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宝华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址:宝华镇凤坛村 联系人:毛海洋 电话:15952966336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京智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中路27号5F 联系人:王园园 电话:025-83217968-822
Email:zhfhb@126.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评价工作程序为: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有:建设项目概况、工程污染源及环保措施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社会环境影响分析、公众参与、工程可行性论证等。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分析、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施工期环境影响、规划相符性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询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向现场工作人员口头建议; (2)填写现场所提供的公众参与调查表; (3)电话或邮件反应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七、公示说明 公告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 2010-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