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空港经济区秧草凹片区空港124号道路工程 受建设单位云南空港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于2018年1月编制完成了《昆明空港经济区秧草凹片区空港124号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 及《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征询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意见及建议,现将工程情况、将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以及报告表修改情况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昆明空港经济区秧草凹片区空港124号道路工程 (2)建设地点 云南昆明市空港经济区 (3)建设单位 云南空港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本项目南起于规划123号路,北至111号路,道路路线全长1406.697米。与拟建的规划123号(K0+000)平面T字形交叉口、已建云天路(K0+540)平面T字形交叉口、已建110号(K0+917.817)平面T字形交叉口、规划111号路(K1+406.697)平面T字形交叉口。全线设平曲线三处,三处的半径分别为R=551m、701m、999m,最小平曲线长度73.897m,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15米,设计时速30km/h。 二、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1、噪声 ·混凝土搅拌机的施工机械设置在远离声环境保护目标云天苑、长水新村的施工路段,设置高2.5m的拦挡设施,减缓噪声对声保护目标的影响。 ·施工期合理安排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工序,减少施工时间。因混凝土浇灌等连续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三日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到空港经济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取得周围受影响群众的谅解。 ·施工期间运输车辆均为大型重车,应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量,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施工期内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减少施工交通噪声。 ·提倡文明施工,降低人为施工噪声等环境的影响。 2、粉尘 ·必须配备足够的洒水车,对未完工路面经常洒水、保持路面湿润,在敏感路段增铺草垫,抑制道路扬尘污染。 ·粉煤灰、石灰、水泥、黄沙等物料的运输和堆放,必须采取蓬布遮盖、表面潮湿处理、定期洒水等措施,抑制物料扬尘污染。 ·必须在物料堆场四周设置挡风墙,经常洒水保持堆场内地面湿润,进一步抑制物料扬尘污染。 ·用粉煤灰、石灰、水泥拌和稳定土和稳定碎石时,必须对拌和设备增配除尘装置,同时采取在拌和场四周设置挡风墙、经常洒水等辅助抑尘措施。 ·进行路基填土掺生石灰处理、粉喷桩或水泥深层搅拌桩处理软土地基、路基土填筑和压 实等路基施工作业,进行路面水泥稳定碎石或二灰碎石基层、二灰土或水泥土底基层铺筑等路面施工作业,都必须在施工作业路段下风向侧设置临时挡风墙并经常洒水,抑制施工作业扬尘污染。 ·对尾气排放严重超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应更新尾气净化装置,提倡使用高清洁度燃油,抑制汽车尾气污染。 ·公路建设使用粉煤灰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但也应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污染,特别是其引起的空气污染。运输粉煤灰应封闭运输或加盖蓬布、湿装湿运,必要时途中洒水,严禁沿途扬尘。粉煤灰运抵施工场地后应尽快拌和,减少堆放时间。堆放时应加盖篷布、定时洒水,必要时设围栏,防止雨水冲刷进入附近敏感点。 ·本项目不设置沥青混凝土搅拌站,路面沥青混凝土摊铺工程由交通部门市政养护段等有沥青搅拌、摊铺施工能力的单位承担。同时将沥青混凝土摊铺时间控制在9日以内,减小沥青烟气排放频率低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3、废水 ·路基路面施工的水环境保护措施 在路基纵断面凹形处或地面有地表径流处,且路基附近有河渠、水田、池塘时,应在该路基两侧设置泥砂沉淀池,减少路基施工时对附近水体的污染。 ·建设施工废水临时排放沟,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引入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然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确保施工废水不外排。 4、固废 ·项目产表土剥离在临时堆存在表土堆场内,施工期末用于景观绿化覆土。表土临时堆存使用填土编织袋拦挡、土工布进行覆盖,防止流失扩散污染环境。 ·建设垃圾中的废砖块、废混凝土结块可以用于道路回填,废钢材、木材等收集后回用,不能回用的建筑垃圾位于至空港经济区统一规划的弃土场集中堆放处置。在外运处置过程中运输车辆应在驶出施工场地前进行覆盖,零星建筑垃圾实行带装清运,防止污染周边环境。 ·本项目施工场地位于空港经济区,施工中在施工场地设置收集设施收集生活垃圾,定时由空港经济区环卫站外运处置。 运营期: 1、废水 ·加强道路雨污分流管网维护,旱季对排水管道进行清淤,保持污水和和雨水管道畅通,防止管道阻塞造成污水无序排放污染地表水。 ·及时清除道路发生漏油事故时的溢油及其他污染物,应采取使用沙土吸收等措施进行处置,防止油料等污染物污染地表水。 2、大气 ·加强车辆环保检测和管理,尾气达标排放,减缓汽车尾气等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 ·旱季进行洒水降尘、降温,将工程洒水降尘、降温纳入空港经济区环卫所正常业务范围。 ·保持道路清洁卫生,防止道路扬尘污染。 3、噪声 ·本工程为空港经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配套工程,交通、住建部门应加强管理,严格执法,加强养护路面,保证道路处于良好路况状态,减缓交通噪声污染。 ·按可研报告要求设置交通信号标识,确保道路畅通,避免交通阻塞增加噪声污染。 ·道路通过声环境保护目标云天苑、长水新村路段设置减速禁鸣标志。 4、固体废物 ·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50337-2003)规定道路沿线设置垃圾转运点和的垃圾收集桶,方便市民将垃圾投入指定垃圾分类收集桶,以利于保持道路整洁、卫生。 ·将124号路环境卫生工作纳入空港经济区环卫站正常业务范围,保持道路清洁卫生。 ·及时清理车辆泼洒在路面的散落污物、油污,防止雨水冲刷污染湿地和其他地表水。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相关规划,符合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项目运营过程中对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改变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对环境保护目标不会产生显著影响;项目只要在今后的运营过程中严格按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对策措施进行管理经营,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企业的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则该项目从环境来看是可行的。 四、公示日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有宝贵意见和建议,可于公告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 公示日期2018年1月5日至1月10日。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评价范围内的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区域 2、主要事项 公众客观、真实的反映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交书面意见时需要签名。 3、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用问卷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 4、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5、索要报告表全文本信息的方式 本次公示的附件中添加了报告表的全本,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下载附件得到全本。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联系人:余暁俊 电话:13888889933 地址:云南昆明市空港经济区云南空港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昆明天杲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岩香 电话:64185715 邮编:650000 地址:昆明盘龙区万华路天宇·创智中心12楼 日期: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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