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蓝一工业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水性涂料12吨、光固化涂料47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规定,现将“佛山市蓝一工业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水性涂料12吨、光固化涂料470吨新建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对本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佛山市蓝一工业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水性涂料12吨、光固化涂料470吨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佛山市蓝一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光华工业区良均中路2号BD座; 建设面积:建筑面积1503.56m2,使用面积1459.72m2; 总投资:200万元; 员工人数:10人; 工作制度:一年工作240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一年工作300天。 产品情况及工艺:主要从事涂料的生产,年产量水性涂料12吨、光固化涂料470吨。生产工艺流程为分散、搅拌、检测、过滤包装。 二、建设项目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气:项目产生的VOCs经过集气罩进行收集,之后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对VOCs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进行排放,符合《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II时段标准;粉尘经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进行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和第二时段有组织排放标准 废水: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后排入附近内河涌,对于内河涌水质的影响不大。 固废:主要是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按规定进行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主要是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减震和建筑隔音,设备噪声在厂界四周的贡献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无重大危险源。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主要包括:原辅材料的泄漏、火灾等。加强物料的储存及使用管理,合理布置厂区,按规定安装消防设施,对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学习,规范使用电器,做到人走断闸,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废水处理设施管理,设置事故池。制定各种风险应急预案。经上述措施后,项目各污染物的处置均符合相应的环保要求,项目所产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可接受风险水平之内。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根椐初步预测与评价结果,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提高当地的经济水平。在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认真贯彻“清洁生产”,做好各项风险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将环境风险水平控制在一个比较小的范围内,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并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前提下,本项目从环评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四、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 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15号;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29-83281091;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蓝一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光华工业区良均中路2号BD座;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822424133;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项目附近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如下: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项目对所在区域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方面的影响的看法,是否可以接受; 3、对建设单位在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4、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如何; 5、对项目有何具体要求、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期限和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公示之日10个工作日内。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对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方面有任何建议或意见,公众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反映意见。 佛山市蓝一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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