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创盛工贸有限公司塑料加工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第二次信息公示) 依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须进行广东创盛工贸有限公司塑料加工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本建设项目信息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广东创盛工贸有限公司塑料加工迁扩建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五华县县城工业园规划用地,项目利用废旧塑料加工生产废旧塑料颗粒,并进一步延伸加工,生产纤维产品。计划年回收废旧塑料102500吨,丙纶48500吨、增加涤纶48500吨。主要通过将收购回来的废塑料经初步分拣分类--破碎--造粒—纺丝(前纺、后纺)等工序,将回收的废旧塑料加工丙纶纤维,综合利用。项目定员400人,全厂每年工作300天。预计2010年12月建成。 (二)建设项目营运期可能的环境影响 声环境影响:项目运行的主要设备风机、循环冷却水、螺旋杆机组、给水加压等设备运行时产生一定的噪声,其源强一般65~90dB(A)。大气环境影响:塑料热塑、纺丝过程中由于温度控制合理,仅会产生极少量的非甲烷总烃排放。废水排放:本项目因为员工在厂区内食宿,会产生约76t/d的生活污水排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对高噪声厂房进行密闭性和采取相应隔声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的情况,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3类标准要求。 车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引至排气筒排放,经类比和预测,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且目前厂区周围皆为工业园平整的待开发用地,没有敏感点,大气卫生防护距离足够。 清洗废水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排入周围水体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运营后,车间非甲烷总烃等废气的产生量较少,在车间内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且浓度很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产生的工业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由市政污水处理厂集中收集处理,不排入周围水体,因此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很小;运行期的生产设备的噪声在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达到昼夜环境噪声标准;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期下,其他环境要素(固废、生态等)对环境影响较小。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所处区域环境质量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在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建设单位按 “三同时”原则进行设计施工,加强环境管理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如需阅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简本,请电话或邮件索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受建设项目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领域的专家;关注本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潜在环境影响的预期;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接受程度;公众对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的意见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与起止时间 本项目公众参与活动已于2010年7月18日在网上进行了第一期公示,并以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在项目所在地征求了公众意见,本次为第二次公示,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面向所有受建设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个人、相关领域的专家以及关注建设项目的个人;网上公示及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是2010年9月16日至9月30日;公众意见或建议可采用传真、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发到以下任一地址。 (八)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建设单位:广东创盛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64号
地址:五华县县城工业区 联系人:殷工
联系人:陈先生 TEL:020-89023169;Fax:020-84451672
TEL:0753-4181223
Fax:0753-4181221 邮编:510301 邮编:514400 Email:james.yinzx@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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