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世嘉新材料有限公司失活载体、催化剂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山东中世嘉新材料有限公司失活载体、催化剂综合利用项目需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相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失活载体、催化剂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罗村镇锦川路史家路段 (中心坐标: E 118.040092°;N 36.694059°);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为20000万元,不新增占地,主要购置16套液固分享器设备,租用原活性催化剂生产线。可综合利用17万吨再生载体(催化剂)。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山东中世嘉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罗村镇锦川路史家路段; 联系人:杨惠 电话:18816101766 联系信箱: 1178361568@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现场踏勘→编制环评工作方案→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公众意见调查)→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 主要内容:在现场踏勘和环境现状监测的基础上,分析本项目工程概况及其产、排污情况,了解项目建成后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方式特征、排放强度和处理情况。结合周围环境特征和项目污染排放特点,分析预测项目正常生产运营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范围以及环境质量可能发生的变化。根据达标排放、清洁生产的要求,论述本项目工艺技术和设备在环保方面的先进性,环保设施的可靠性和合理性,提出防治和减缓污染的对策和建议并进行公众参与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为项目周边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公众,征求事项为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选址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期限 公众意见的主要提出方式:采用信函、电话或邮件、问卷调查和座谈会等相结的方式进行,反映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意见的提出公众请留姓名、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本次意见反馈截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示发布单位:山东中世嘉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日期: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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