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县城市天然气输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治环境及调峰设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2月6日,鄯善县华宇燃气供应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鄯善县城市天然气输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治环境及调峰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鄯善县城市天然气输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治环境及调峰设施建设项目高压管线路由为从吐哈油田首站接入油田轻烃分输站,在轻烃分输站进行调压分配后接出,向东敷设至XD64县道西侧,沿XD64县道西侧敷设,后沿G30高速北侧敷设,穿越兰新高铁线和G30高速路至鄯善县城北门站,门站位于鄯善县312国道以北、新城岔路口以东约4.7km处,现状废弃机场的东北处,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0o16′49.17″,北纬42o55′27.94″。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高压DN325燃气输配管线20km(埋地建设),为吐哈油田至鄯善县城北门站埋地高压天然气输气管道,设计压力4.0MPa;天然气调压配气站一座,为鄯善县城北门站,日输气量100万Nm3;办公楼、宿舍楼总面积2500m2。设计规模为近期(2018年)年用气量为5190.36万Nm3/a,远期(2030年)年用气量为10181.77万Nm3/a。配套工程:供水主要由市政给水系统供给;排水系统由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供暖由自建的两台壁挂炉提供。项目设计总投资5000万,其中环保投资127.5万;实际建成总投资5000,其中环保投资127.5万,占总投资2.55%。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16年5月始建,2016年12月完成建设,2017年1月投入运行,2016年4月28日获得吐鲁番市环境保护局《鄯善县城市天然气输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治环境及调峰设施建设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吐市环发[2016]103号)。项目从立项至运营过程中没有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问题。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环评报告要求建设两台燃气锅炉进行门站供暖,项目实际安装两台壁挂炉进行供暖;环评报告要求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通过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因为项目区未通市政管网,项目实际自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废水,处理后的废水进行项目区绿化。其他建设工程内容与环评内容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及调试效果 (一)废水 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其中工艺废水主要为过滤器清洗、设备检修废水,排入自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经对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总排口监测污水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二)废气 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来自壁挂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及管阀泄漏排放的天然气。经现场监测管阀泄漏排放的天然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16297-1996)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三)噪声 主要噪声源为管道检修或事故时会产生放空噪声及门站内过滤器等电机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和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音和减振等措施。经监测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以生活垃圾为主,设置集中收集设施,统一清运。 四、验收结论 鄯善县城市天然气输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治环境及调峰设施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经验收技术组评议,同意通过该项目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环境保护验收。对本项目的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建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以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参考。 五、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名单,包括验收负责人和参加验收人员等信息后附。 鄯善县华宇燃气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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