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诚昌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套阀门配件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1月18日,青田诚昌机械配件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根据浙江华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150万套阀门配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HP (P) 2017-11-05),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青田诚昌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套阀门配件建设项目选址位于青田县瓯南街道湖边村湖新路68号,租用青田县防腐设备厂空闲厂房作为生产场所。项目投资1050万元,企业购置了数控车床、仪表车床等相应的生产设备,形成年产150万套阀门配件生产能力。 (二) 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青田诚昌机械配件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青田诚昌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套阀门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6年1月22日通过青田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批复文号为青环审[2016]12号。 (三) 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0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合计24万元,占总投资的2.3%。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数控车床型号与原环评相比有所调整,设备使用数量与环评基本一致,总产能不变。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 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企业产生的废水为员工的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汇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附近蔬菜田用作灌溉用水。 (二) 废气 本项目金加工产生无组织颗粒物与砂光粉尘,无组织颗粒物通过厂区车间内通风设备排出,砂轮机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由过水处理后排气筒排放。 企业不再使用抛丸机,故无抛丸机废气产生。 (三)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床、磨床、铣床等设备,通过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有效降低了设备运行中的噪声污染。 (四) 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边角废料、金属粉尘、废乳化液、废矿物油、废包装物、员工生活垃圾。其中废乳化液、废矿物油属危废。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总量控制 根据浙江华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指标均达到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中蔬菜标准中的a类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有组织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与非甲烷总烃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3、厂界噪声 该建设单位采取了有效的减振措施,验收监测期间企业的四周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金属边角料与金属粉尘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处理,综合利用,废包装物与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本项目金加工过程中使用乳化液和矿物油。乳化液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定期清理乳化液与矿物油中废渣。废乳化液、废矿物油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库内。 5、总量控制 本项目无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监测各项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本项目无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经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本项目基本符合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验收合格。 工程正式投入运营后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 进一步完善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档案资料。 2. 进一步做好厂区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工作,规范危废贮存场所,进一步完善固废的台账出入库记录,及时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3. 进一步做好废气废水的污染防治工作。加高砂光机粉尘废气排放筒,做好车间拖地废水的收集和处理,确保厂区内产生的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灌溉周边农作物不外排。 4. 强化内部环保管理。衔接现行环保法规、标准要求提升企业环保管理水平;完善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5. 若本项目用地涉及新规划调整,企业将按照政府要求配合搬迁。 青田诚昌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套阀门配件建设项目 环保验收工作组 2018年1月18日
公示期:2018年1月28日-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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