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乐益康食品加工厂委托环评单位完成了《息县乐益康食品加工厂年屠宰16万头生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本次环评的初步结论向社会进行公示,广大公众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了解相关环评内容,并按以下途径发表对本项目环评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①建设单位:息县乐益康食品加工厂 ②项目名称:年屠宰16万头生猪项目 ③建设地点:息县包信镇邹楼村 ④项目投资总额:1600万元 ⑤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生产车间、冷库及办公等配套设施建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3600平方米。 二、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1、施工期 施工期项目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噪声以及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由于施工时间相对较短,因此这些环境影响都是暂时性的。 (1)施工扬尘污染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在土方开挖、回填以及运输建材过程中易产生扬尘。评价提出,生产废水经沉淀后的上清水首先用于场地降尘。因施工体均为地层建筑,施工机械较少,一般天气条件下不会对周围村庄大气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2)施工期废水污染及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开挖、钻孔产生的泥浆水和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等)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产生量较小,可就地泼洒地面抑尘。施工营地设置有临时厕所和化粪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由周边农民拉走肥田。 项目废水进行妥善处置,不外排,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施工噪声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混凝土振捣器、运输汽车等,施工期噪声是间歇或阵发性的,并具流动性、噪声较高特征。 本项目场地距离附近村庄均在200m以外,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污染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 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主要为废弃的残砖、断瓦、废弃混凝土等,均拉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场进行综合处理。 此外,还有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统一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场。 2、营运期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恶臭、锅炉燃烧废气。 恶臭:主要来源于待宰圈、屠宰车间、污水处理站及无害化处理,待宰圈恶臭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屠宰车间、污水处理站及无害化处理恶臭经收集后进入光氧化催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恶臭气体各厂界排放浓度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厂界标准值,根据预测分析,恶臭气体对周围及敏感点处影响较小。 为了进一步减轻恶臭对厂区内工作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也防止圈内有毒有害气体对积聚过多对生猪产生健康带来危害,应及时清理粪便,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处理单元加盖处理货设置于地下,加强绿化,除臭剂等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恶臭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锅炉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8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根据预测分析,锅炉废气经处理后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处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车间及场地清洗废水、屠宰加工废水、属于高浓度有机废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动植物油类,废水中含有大量的血液、蛋白质、动植物油和碎肉等有机物,BOD5/COD较高,可生化性较好。废水经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一级标准后最终排入闾河,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隔油+气浮+A2/O +次氯酸纳消毒”工艺。在污水处理站稳定运行、正常达标排放情况下对闾河下游水质影响较小。 (3)噪声影响及防治对策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屠宰生产线生产设备(输送机、洗猪机、提升机、液压刮毛机等)、冷库压缩机、锅炉风机、污水处理各类泵等设备的运行,最大声压级为88dB(A)。在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绿化降噪等措施及绿化吸收后,拟建项目各高噪声噪声对厂界的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及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为生活垃圾,锅炉炉渣,锅炉灰渣,污水处理站污泥、浮油,沥血脱毛、脱毛、掏脏、猪体分割工序产生的猪毛,粪便、肠胃中内容物,不合格酮体、病疫猪,化制产生的油渣、油饼,固废均属于一般固废。 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对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储存,采取防流失、防扬撒、防渗透等三防措施,储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要求执行,地面应进行硬化防渗处理,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渗滤液导流至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 (5)地下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对地下水的污染主要为事故状态下,污水处理站及污水管道渗漏可能对地下水导致污染。本次评价提出对厂区实行分区防渗,其中污水处理站及污水管道为重点防渗,生产区、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厂区道路及绿化为一般防渗。并制定应急预案。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三、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息县乐益康食品加工厂年屠宰16万头生猪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要求,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理。只要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和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则运营期对环境的污染程度较轻,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索要环评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见以下内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询对象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主要事项: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编制单位或环评委托单位咨询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八、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息县乐益康食品加工厂 联系人:韩旭 联系电话:13937636700 通讯地址:息县包信镇邹楼村 九、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1-65311473 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路西侧万科·金域华府写字楼1-2101室 息县乐益康食品加工厂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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