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首阳山街道钰鑫塑料制品厂年产1000吨再生塑料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简述 偃师市首阳山街道钰鑫塑料制品厂年产1000吨再生塑料颗粒建设项目将在洛阳市偃师市首阳山镇前张村利用租用车间回收再生塑料颗粒,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料外购(已经预处理的废塑料)—熔融挤出—冷却—切粒—包装等。本项目总投资80万元,占地面积约1500m2。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运行过程造粒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对区域空气环境的影响;生活污水对区域水环境的影响;自动上料设备、螺杆加热挤出机、切粒机、冷风机等生产设备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固体废弃物有废塑料渣、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本项目造粒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厂区内现有的沉淀池处理后,定期由当地农户拉走用于肥田,不外排。项目废水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将自动上料设备、螺杆加热挤出机、切粒机、冷风机和风机等设备置于生产车间内,并采用减振、加装消音器等综合防治措施。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废塑料渣作为一般固废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活性炭厂区内暂存后,定期送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经过上述处理措施后,固体废物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后能够满足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项目建设得到当地居民的认同,本项目选址合理可行。所以,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讲,在企业认真落实环保措施,实现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建设项目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网上公示的形式。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意见的范围: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信箱以及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偃师市首阳山街道钰鑫塑料制品厂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3323740556 通讯地址:洛阳市偃师市首阳山镇前张村 邮政编码:471943 评价单位: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工 联系电话:15738868037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3号 邮政编码:450000 七、公示期限 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偃师市首阳山街道钰鑫塑料制品厂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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