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2日,哈金森工业橡胶制品(苏州)有限公司沈阳大东分公司组织召开了《哈金森工业橡胶制品(苏州)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空调通风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哈金森工业橡胶制品(苏州)有限公司沈阳大东分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沈阳市宇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东苑中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并邀请3位专家组成。验收组查阅了《哈金森工业橡胶制品(苏州)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空调通风管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并核实了本建设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企业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内容:哈金森工业橡胶制品(苏州)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空调通风管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 沈阳市大东区蒲平路 27-17 号 3、建设情况:2017年11月由沈阳化工研究院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哈金森工业橡胶制品(苏州)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空调通风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12月4日由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大东分局《关于对哈金森工业橡胶制品(苏州)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空调通风管建设项目环境报告表的批复》,沈环保大东审字【2017】0046号。2017年12月本项目开始试运行,2017年12月18日到2017年12月19日由沈阳市宇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环保监测。 4、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5%。 5、工程变更情况:工程内容无变更,履行环保手续。 6、建设单位: 哈金森工业橡胶制品(苏州)有限公司沈阳大东分公司 7、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沈阳市宇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8、验收监理单位:—— 9、环评编制单位:沈阳化工研究院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10、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东苑中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2、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本项目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见下表。 | | | | 哈金森工业橡胶制品(苏州)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空调通风管建设项目位于沈阳市大东区蒲平路27-17号,项目租用大东区欧盟经济开发区致远工业园的致远(沈阳)置业有限公司的17#标准厂房进行生产。本项目使用厂房的部分区域进行生产,使用面积300平方米,该生产线设有2台超声波焊机、一台热成型机、一台切割机,主要生产汽车用空调通风管。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项目的供水、供电均依托市政设施,项目冬季供暖由沈阳冬源供热有限公司提供。 | 按批复要求已落实。本项目位于大东区欧盟经济开发区致远工业园的致远(沈阳)置业有限公司的17#标准厂房部分区域进行生产,使用面积300平方米,该生产线设有2台超声波焊机、一台热成型机、一台切割机,主要生产汽车用空调通风管。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项目的供水、供电均依托市政设施,项目冬季供暖由沈阳冬源供热有限公司提供。 | |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最终进入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 按批复要求已落实。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最终进入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 | 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加热成型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气体。非甲烷总烃气体由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 按批复要求已落实。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加热成型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气体,由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 | 按批复要求已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 | |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热成型机、超声波焊机、切割机等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基础减振,经车间隔音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其噪声可达标排放。 | 按批复要求已落实。噪声主要经车间隔音及距离衰减等措施。 |
三、验收监测结果 1、水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的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悬浮物。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市政管网中,最后进入沈阳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项目排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大气环境 本项目原料选用PE,在加热成型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为进一步处理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将产生的通过集气罩收集(风机风量为1500m3/h),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建设项目有塑料焊接工艺,采用的是超声波焊接机,由于塑料导热性差,由于焊区即两个焊接的交界面处声阻大,因此会产生局部高温。一时还不能及时散发,聚集在焊区,致使两个塑料的接触面迅速熔化,加上一定压力后,使其融合成一体。且由于本项目车间比较空旷,且该环节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量较小,对车间内操作人员及外界环境影响不大。该环节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均为无组织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生产设备均设置在厂房内部,对设备等采用基础减震,再经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边角料、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 边角料为一般固废,由公司回收后外售;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版)》本项目的废活性炭吸附的物质为聚乙烯,无毒无害,故本项目废活性炭不属于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更换时由相关单位直接回收,不暂存、不外排;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故本项目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有害影响。 四、验收结论 验收工作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该项目符合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本项目验收监测,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工作组认为本项目环保验收合格。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调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工:18804008958 2、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袁工:13591635828 公示期:2018年2月13日至3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与建设单位人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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