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5日,缙云县页岩新墙材有限公司组织成立缙云县页岩新墙材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块页岩烧结标准砖项目验收工作组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由缙云县页岩新墙材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华普环境科技 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缙云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宁波新大业环保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等单位代表和3位特邀行业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踏勘了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环保工程,听取有关单位的汇报,并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验收工作组经认真讨论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所在地点位于丽水市缙云县东渡镇金谷村。页岩烧结标准砖的年生产能力为3000万块,项目实际总投资为 12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90 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 7.5%。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02年10月,建设单位委托缙云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编写了《缙云县页岩新墙材有限公司年产 3000 万块页岩烧结标准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环评已于 2002年 10 月 28 日通过缙云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查。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缙云县页岩新墙材有限公司年产 3000 万块页岩烧结标准砖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和原环评相比,轮窑改造为隧道窑,增加1台颚式破碎机、1台锤式粉碎机、2台过筛机、1台上料机、1台搅拌机、1套自动码坯机等设备,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编制了现状评价报告,对变化内容的环境影响予以确认,产能无变化。 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①生活污水均各自经三级沉淀处理后汇入一个化粪池,再次处理后排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 ②湿式脱硫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 (二)废气 ① 2 座隧道窑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专用管道输送至 1 座脱硫塔进行处理,经处理后废气通过 65 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②破碎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 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破碎、风机等动力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车间及厂区布置进行优化等措施进行隔声减震降噪。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坯、废砖、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脱硫塔循环水捞取废渣、脱硫塔沉淀池捞取的污泥和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坯、废砖、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和脱硫塔循环水捞取的废渣由建设项目单位回收,其中废坯、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和脱硫塔循环水捞取的废渣回用于搅拌工序,废砖回用于破碎工序。脱硫塔沉淀池捞取的污泥暂存于企业内。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污水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员工生活污水监测项目中pH值、化学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悬浮物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三级标准,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应限值。 (2)废气 1)有组织 根据检测结果,该项目隧道窑工艺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浓度及林格曼黑度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破碎工艺颗粒物浓度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无组织 该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氟化物、二氧化硫、TSP 浓度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相应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氮氧化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周边敏感点 金谷村应大新住户和樊雄飞住户环境空气中氟化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TSP 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厂界四侧昼间、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1 类标准,其北侧为农田,西侧为山地,南侧为501 县道,东侧项目敏感点噪声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1 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废坯、废砖、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和脱硫塔循环水捞取的废渣由建设项目单位回收,其中废坯、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和脱硫塔循环水捞取的废渣回用于搅拌工序,废砖回用于破碎工序。脱硫塔沉淀池捞取的污泥暂存于企业内。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缙云县页岩新墙材有限公司年产 3000 万块页岩烧结标准砖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的环保设施,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在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后,可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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