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莲花富仙砠石材有限责任公司莲花矿区水泥用灰岩矿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和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莲花矿区水泥用灰岩矿改扩建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单位:宁远县莲花富仙砠石材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投资:4956万元;
建设地点:宁远县舜陵街道竹子坝村;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100万吨/年;
服务年限:10年;
划定矿区范围:0.1863km2;
项目概况:宁远县莲花富仙砠石材有限责任公司莲花矿区水泥用灰岩矿改扩建项目位于宁远县舜陵街道竹子坝村,地理坐标:东经111°55′18″~111°55′44″,北纬25°37′51″~26°38′12″。矿山总面积0.1863km2,资源储量约1000万吨,采矿生产规模100万吨/年,开采标高为+227m~+350m,矿山服务年限10年。矿石开采采用穿孔爆破方法,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采矿工艺为:穿孔—爆破—转运—二次破碎-皮带机运输入厂。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宁远县莲花富仙砠石材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宁远县文庙街道八竹村
邮政编码:425000
联系人:胡小琳
联系电话:0746-7361937
三、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315号
邮政编码:750004
联系电话:0951-4107621 传真:0951-4107721
电子邮箱:709930230@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评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2)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3)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4)建设单位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
(5)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主要工作内容
(1)现场调查,编写工作方案,确定环评工作的依据、等级、范围、环境保护目标、环境标准、评价重点等;
(2)工程分析;
(3)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综合调研、分析;
(4)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水环境、生态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环境空气、社会环境、环境风险等);
(6)公众参与;
(7)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8)评价结论与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
(2)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意见;
(3)征求公众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影响的意见;
(4)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具体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与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直接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宁远县莲花富仙砠石材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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