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0吨水性覆膜胶、年产100吨大理石清洗养护剂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部令第31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年产1000吨水性覆膜胶、年产100吨大理石清洗养护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进行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000吨水性覆膜胶、年产100吨大理石清洗养护剂生产项目 项目位置:青岛市李沧区四流北路35号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占地面积380m2,利用已有厂房改造生产车间1座,生产车间分为3层,一层布置为仓库、办公室、成品存放区、原料存储区和储水罐区,二层为仓储区、办公室、原料存放区、蒸汽发生器区域和搅拌釜区域,办公室位于车间西南侧,三层为乳化釜存放区域;项目年产1000吨水性覆膜胶和100吨大理石清洗养护剂(产品仅单纯混合分装,无化学反应)。 二、现状环境评估结论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项目装料、出料、包装过程挥发的少量有机废气和液化天然气燃烧废气;项目装料、出料、包装过程挥发的少量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要求(浓度≤4.0mg/m3);液化天然气燃烧废气可以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要求:烟尘10mg/m3,二氧化硫100mg/m3,氮氧化物50mg/m3。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污染影响。 (2)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外市政污水管网,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要求,最终进入娄山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机械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值为65~85dB(A)。机械设备经基础减振、加设消音器等措施降低噪声值,通过合理布置机械设备、远离厂界和周边敏感点,建筑物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因而对周围环境和环境敏感点影响甚微。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中产生的原料周转桶和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本项目原料周转桶集中收集,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定点放置、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保持垃圾堆放点定期消毒、清理,防止病菌滋生、疾病的传播。 项目产生的固废经处理后,做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青岛惠尔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青山 联系电话:13805323117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山东海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18560668356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本次公示内容已由建设单位确认无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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