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岩头、坪村高速连接线绿化提质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规定和要求,特将会同县岩头、坪村高速连接线绿化提质工程的主要环境信息向社会公众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会同县岩头、坪村高速连接线绿化提质工程 建设单位:会同博元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会同县岩头、坪村高速连接线一带 建设性质:新建 总建设期:12个月(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 工程总投资:120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会同博元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总投资12000万元,在会同县岩头、坪村高速连接线一带新建会同县岩头、坪村高速连接线绿化提质工程。本项目占地面积230011m2(345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岩头高速连接线绿化提质工程和坪村高速连接线绿化提质工程,岩头高速连接线绿化提质工程和坪村高速连接线绿化提质工程分别分为道路提质工程、广场建设工程以及景观节点建设工程,预竣工时间为2019年6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兴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评机构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 (2)环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探调查、资料收集; (3)编写环评报告表各个章节; (4)在章节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得出评价结论; (5)环评报告表报送、评审; (6)环评报告表修改、报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防治措施分析; (2)本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3)本项目建成后水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防治理措施分析; (4)本项目建成后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对周围居民和环境的影响及防治措施分析;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2)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3)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留言或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将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征求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方式:(二)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会同博元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吴总 1570082694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四川兴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李总 13698122787 会同博元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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