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美中美涂料科技有限公司 “美中美涂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公告(第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我单位在完成了《美中美涂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后,特向社会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美中美涂料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崇州市工业集中发展区 项目投资:15000万元 总占地面积:137亩 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主要建筑面积为28000m2,建设内容包括甲类成品仓库4个,建筑面积720m2/个,甲类原料仓库2个,建筑面积720m2/个,甲类罐区1个,占地面积980m2,办公楼(5F),建筑面积806.13m2,研发楼(3F),建筑面积896m2,消防水池、事故应急池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本项目主要建设家具、家装涂料(木器漆)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实现年产各类漆料5000t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大气环境: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来自固体原料投料粉尘以及混料、搅拌、调配等过程产生的有机溶剂挥发气。经预测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在全部稳定度和风速组合条件下,各污染物的Pi值均小于10%,满足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大气功能区类别降低。无组织排放源的各污染因子在四个厂界处落地浓度的叠加值满足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制要求,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计算设置200m的大气防护距离。 地表水环境:本项目油性涂料生产无需使用自来水。分散缸及高速分散机均采取混合溶剂进行清洗,清洗物采用专用容器装盛,用于相同配方产品生产中,因此不会产生清洗废水。故项目正常生产工况下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和少量的车间地面冲洗水。检验废液建设单位暂存作为危险废物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地面冲洗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一并进入沉渣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进入经济开发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崇州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中一级B标准后最终外排西河,不会对入西河水质造成大的影响,也不会降低入其水质功能。 工业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危险固废都得到了较好的处理处置,外排量为0,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噪声环境:拟建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水泵以及风机。项目的各噪声设备均得到了较好的控制,经预测,厂界均能达标,噪声增量很小,不会改变现有的声环境功能要求。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粉状原料添加产生的粉尘经过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收集,再经20m高排气筒排放;分散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捕集效率大于85%)收集,在经活性炭吸附出去甲苯、二甲苯等物质,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各废气经处理后可确保达标排放。 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个股废水的性质不同,进行分质处理,达标接管标准后,接至工业区的污水管网,进崇州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固体废弃物防治放错: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分别采取收集厂家回收、委托处理,项目运营后所有固废都得到合理的处置,无外排,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的各噪声设备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吸声、隔音、减震等措施后,得到有效控制,厂界噪声均能达标。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生产中采用先进设备、自动化程度高、资源消耗、污染物产生指标较低,达到了较为先进的清洁生产水平;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并按当地环境管理部门下达的排放总量指标进行控制;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要求;公众调查表明周围的人群是支持本项目建设的。 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使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和实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来说,本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索取报告书简本方式与期限: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成都美中美涂料科技有限公司或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索取补充信息方式与期限: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成都美中美涂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崇州市工业集中发展区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87011950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评价单位: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 联系人:徐小丁 联系人电话:87057760 E-mail:512927204@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位于评价区域内的周边居民及相关人群。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公众对该拟建项目的了解程度;公众是通过何种途径了解本项目的;公众在了解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后对该建设项目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