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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开县南山中段生态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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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5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开县南山中段生态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况
重庆市开州区城乡建设委员会结合现有规划,组织编制了《开县南山中段生态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规划总体目标为开州区城市的“生态绿心”,一三产业联动,旅游度假资源丰富,集生态宜居、绿色低碳,高效运行于一体的高品质生态旅游综合体。
旅游发展目标为:把环境生态保护作为核心价值,按照一三产业联动发展思路,立足市场、培育热点、塑造形象,加强规划区旅游的深度开发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塑造一个布局和功能合理、生态、经济、社会相协调的旅游产业,致力把南山中段生态旅游度假区建成重庆东北区域最有魅力的高品质生态旅游综合体,创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一流生态示范区。
规划范围为南山中段以跑马梁为核心海拔800m以上的范围,规划区东西长约8.74km,南北长约2.76km,整体呈不规则条带形,规划区总面积1910.98hm2。规划期限为2015~2020年。
(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2013年重庆市环境状况公报》、《2014年重庆市环境状况公报》和《2015年重庆市环境状况公报》,以及《开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开州区环境质量总体状况如下。
2013-2015年间,开州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较好,SO2、NO2、PM10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且各因子浓度均呈现逐年降低趋势,环境质量逐年变好。
2013-2016年间,南河、东河、浦里河、澎溪河COD、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BOD5主要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质标准限值,各主要因子稍有波动,COD总体呈下降趋势。
2013-2015年间,开州城区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噪声均呈先增加后降低趋势,3年中区域环境噪声最大值为55.7dB(A),道路交通噪声最大值为67.0dB(A)。
(三)规划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1)施工期环境影响
由于规划工程量大,个体建设项目多,施工期较长,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主要活动为:土建施工、材料加工,混凝土拌合、振捣等产生的噪声影响、扬尘污染,以及道路运输扬尘、粉尘等。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若不采取措施可能对局部地表水造成污染。另外,建筑施工弃渣也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工程开挖、填埋、平场等可能加剧该区域的水土流失,导致局部生态环境和生态景观破坏。
因此在规划区基础设施建设期间应特别注意对废气、废水、固废以及弃土渣的妥善处理,并规范使用施工机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小施工噪声和振动的影响范围,避免夜间对建设区域附近住户和野生动植物产生影响。
(2)营运期环境影响
营运期主要的污染物为生活污水、燃烧废气、交通和社会生活噪声、固体废物影响等。
规划区内生活污水分区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区域内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燃烧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低;通过合理规划道路和限制旅游区内车速的方式降低交通噪声;规划区内建立完善的垃圾收运系统,将垃圾统一收集到转运站,交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通过以上措施,可以将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环境可接受的范围内。
规划实施后,规划区内生态环境良好,具有较强的生产能力和受到干扰后的恢复能力,规划的实施不会使该地区生境衰退。
总体来说,规划区内采取合理的预防、管理、整治措施以后,可有效地降低污染排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预测结果表明,旅游区规划建设对区内及其周边地区环境质量影响甚小,环境可以接受。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包括:
(1)加强环保管理及宣传,实施环境监理制度。
(2)建设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植被,尽量避免砍伐树木,因工程需要必须砍伐时,必须取得林业部门同意并办理手续。对损毁的植被及时补种和恢复,施工后期开展场内绿化建设。
(3)施工单位应定期洒水降尘,主要产尘作业点装防尘网,及时清除路面尘土。
(4)建筑垃圾以采用回填土和低洼地段填埋相结合为主,区域调整各建设项目之间的弃渣互用,尽量减少弃渣量,对不能回填和利用的弃碴,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建碴堆放场地,严禁随意倾倒。
(5)施工废水排放应按环保部门统一的环保要求,设置必要的临时废水处理设施,如污泥贮存池和沉砂池。
(6)开挖的土方尽快回填和利用,严禁雨季,特别是大雨天施工,以杜绝施工机械的石油类和悬浮物进入地下水体污染地下水。
(7)施工期新建的旱厕、沉淀、隔油等污水处理设施应远离规划区内的地表溪流和水库,同时应做好防渗处理。
(8)规划各项目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和《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的各项要求,积极防治,尤其注意对夜间施工的监督、管理。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检修与维护。挖掘机、装卸车辆等进出场地应限速、禁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噪声扰民。
2、运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规划应尽可能减小对区域地表水带来的不利影响,拟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①雨污分流、污水集中处理。
②加强污染物达标排放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禁止污水(包括处理达标后的污水)排入规划区内现有和规划水库等水体。
③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最大限度地减少新鲜水使用量和废水产生量。
④加快各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进度,尽早投入运行并达到目标要求的污水处理率,鼓励酒店等中水回用,切实做到节约用水;
⑤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控制,积极采取分散处理和人工处理技术对农村面源污染进行控制。
(2)大气污染处理措施
①合理布局餐饮业,餐饮企业的厨房应设置油烟净化器,对油烟进行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达标排放,禁止油烟直接排放,合理设置餐饮油烟排放口和朝向,对可能引进餐饮项目的建筑物,预留可接至楼顶的专用排气烟道。
②加强管理,人车分流,保障车辆的畅通,同时严格控制汽车行驶速度,有效削减汽车尾气的排放量。优化交通路线,规划区景区观光尽量采用步行或公共交通,私家车统一停放于指定停车场,减少私家车自驾于景区各观光要道,减轻汽车尾气对景区大气环境的影响。鼓励在规划区内使用电瓶车等清洁能源交通工具。
③规划区道路两侧采取绿化措施,种植净化废气能力较强的植物树种,对汽车废气具有一定的净化作用。
④加强生活垃圾收运作业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段,日产日清,及时运往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进行处置,避免长期积累产生恶臭影响周边居民和游客。垃圾收集点外围可设置绿化隔离带,垃圾运输车辆采用拉臂勾车与移动式垃圾收集箱相结合的方式,密闭运输,运输过程不会造成垃圾散落和臭气的污染。
⑤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加盖设计,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管道收集后由独立管道引至处理设施就近屋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环境可以接受。
(3)固废处理措施
合理布局垃圾收集点的位置、收集桶的数量,同时,对垃圾收集点地面进行硬化防渗,并进行定期消毒,杀灭蚊蝇,做到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另外,垃圾收集点周围可以设置绿化隔离带。
废弃农膜在整地的过程中应及时将薄膜回收,外售再生利用。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医疗废物在收集、贮存、转运过程中,应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弟36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范》、《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GB19217-2003)等相关规范执行。
(4)噪声处理措施
规划区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和游客喧闹声。评价建议采取合理规划、限制车型、限制车速、禁止鸣号,对规划的主干道两侧进行绿化,设置5~15m的防护林带,减轻交通噪声影响。规划的居住及行政办公区道路相连或居住区靠近公路一侧的,可采取安装隔声门窗的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影响。
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防治还需严格执行《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重庆市“宁静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和《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的相关规定,确保本规划居住用地可以达到2类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5)地下水保护措施
规划区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对施工企业严加管理,将沟渠开挖的土方尽快归位,严禁雨季,特别是大雨天施工,以杜绝施工机械的石油类和悬浮物进入地下水体污染地下水。规划区内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应远离规划区内的饮用水水源地,同时应做好防渗处理,以避免污水处理设施内的污水进入地下水体污染地下水。规划区内农林用地及绿化带尽量选用低毒农药和缓释肥,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鼓励发展有机农业。规划区内禁止建设集约化的畜禽养殖场,生活垃圾收集点地面做好防渗措施,渗滤液收集至市政污水管网。
保护地下水资源,制止过量开采地下水,减少地下水位下降幅度,防止地面沉降等,以减少污水的下渗。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做到采补平衡,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的同时,还应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地下水的回灌补给。
根据各类规划项目所处水文地质条件和建设项目特点(特征因子)设置监测井点布置和取样深度、监测的水质项目和监测频率等。
综合以上所述,规划做好合理布局,在施工及营运过程中加强管理,并配备必要的设施,污水预处理设施进行防渗处理,则可以将规划的实施对地下水的影响减小到最小程度。
3、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中,管道、公路等线性工程,应减少大开挖作业,采取生态影响范围小、破坏程度低的建设方式,减少生态破坏。110千伏线路在居住、商业等有特殊要求的地区内布置时,可采用电缆埋地敷设。高压走廊尽量避绕生态敏感区,保护生态环境;布置电力设施、高压走廊等设施的同时考虑后续发展空间,留有余地。
②优化施工便道、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的选址、设计,尽量缩小范围,减少对林地的占用。
③不得随意砍伐林木,严禁在施工区进行任何狩猎活动。禁止在夜间从事噪声和震动较大的施工活动。施工固废不得随意堆放以免进入附近地表水体,废水需进行处理达标后外排,减轻项目建设对当地野生动植物的影响。
④规划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划定的施工界线和范围实施,永久占地的建筑和旅游设施应依山就势,科学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地形地貌和竖向高差,合理利用原有资源,以最小程度破坏植被为原则。严格控制建筑物的建设规模,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
⑤做好施工结束后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以尽量减少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及对地表水体和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
⑥规划实施单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需加强水土保持措施,对地表的扰动采取积极的防护措施,对裸露的坡地,一方面要运用工程措施减少水土流失量,一方面对裸露地表及时进行土地复绿,结合景观建设和绿化对所占用土地进行植被重建。开挖时表土存于各工程场地内并采取相应水保措施,防止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待项目绿化时重新利用。在项目绿化过程中选用当地树种,防止外来物种的入侵。加强对临时弃渣场、搅拌场和料场的管理,防治生态破坏,工程废料及时清运出景区。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土地的压占,做好土石方调配,优化施工工艺,尽量减少弃渣量。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临时堆放于各工程场地范围内,且宜选在林木稀疏、受地面径流影响较小的开阔地面、离山涧溪流较远,尽量利用并集中堆放。对临时取弃土(渣)场等采取建挡土、拦渣墙等工程措施。
(2)营运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生态补偿措施
景区设施建设用地规划应避让基本农田。对破坏的林地应进行景观恢复。加强项目区域生态绿化,选用当地树种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的树种进行绿化。
②动植物保护措施
a、在规划区各主要景点,设置动植物保护提示牌,提示游人注意保护规划区内的动植物资源。
b、适量控制游客人数和游览线路,加强对旅游工具的管理,避免对动物造成惊吓等,给动物一个安宁的生活环境。
c、加强规划区内动物资源的管理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管理,严禁偷猎行为,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d、充分考虑野生动物习性,因地制宜,尽量减缓游客活动对野生动物迁徙、繁殖等正常规律的影响,并有助于野生动物种群间的交往和基因交流,维护种群间的遗传多样性。
③外来物种入侵防治措施
绿化所选树、草种必须为当地树种,禁止从规划区外引入外来物种。同时,还必须提醒广大避暑休闲住户、游客不要随意将境外的动植物活体(包括植物果实、种籽、幼苗和各种家养、野生动物)带进规划区。
④管理措施
a、加强规划区景点环境管理,设立宣传栏、标示牌,加大环保宣传力度。禁止游人向景区抛洒废弃物,在景区游玩时乱采枝叶、种子、摸树、在树皮上剥皮刻字、随意践踏等破坏行为。
b、严格控制游人的活动范围,杜绝随意开路,毁损践踏植被。
c、健全游览区的防火组织,服从保护区的统一管理和指挥。全员防火,坚持对员工进行防火培训,人人有防火器材,人人会用防火器材,定期巡察,对游客进行防火警示,严禁游客随地吸烟。
d、加强管理,设置专业技术人员,定期监测树种的生长态势、土壤、肥力与病虫害,及早发现、及时解决,为其创造一个好的生长环境。
(五)环评初步结论
《开县南山中段生态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及重庆市重大政策、规划要求,与开州区相关规划及政策协调,规划的实施有助于加强对开州区南山中段的避暑休闲旅游资源进行保护、精心规划和重点开发,推动旅游开发向节约集约型转变,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开州区环境质量总体较好,资源与环境能够承载规划实施需求。本规划的实施过程中与实施后所产生的负面环境影响是局部和有限的,通过采取各项环境污染控制和减缓措施,规划实施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发到有效的减缓和控制,不会对规划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及周围环境敏感点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规划方案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规划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关注本规划的公众、与本规划相关的专家及政府部门工作人员。
征求意见内容为与本规划或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意见和建议:
(1)公众对规划所在区域目前的环境质量的反映。
(2)公众对规划了解程度及反映。
(3)公众认为该规划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是什么?
(4)从环保角度出发,公众对该规划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5)公众对该规划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公众对环保部门审批该规划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时间,及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时间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报告书(公示版)信息。公众可以在公示10天内查阅报告书简本和索取补充信息。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在信息公示有效期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规划组织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并提供个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姓名、职业、住址和联系方式等准确信息。
(九)联系方式
规划组织单位名称:重庆市开州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1****7333
环评机构名称:重庆集能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56****3231(完整电话信息请发邮件至邮箱获取)
(十)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和公众反馈意见的截止时间:2018年3月5日至3月19日。

发表于 2019-11-24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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