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鼎星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客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本项目的基本环境信息向公众公开,以便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肇庆鼎星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客车建设项目 项目选址:肇庆高新区宝龙路东面、北江大堤西面 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约463272.51平方米,建设包括冲压车间、制件车间、焊装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淋雨检测整修车间、气密置换车间等汽车生产车间以及公用动力、办公楼、活动中心(食堂)、研发实验中心等生产配套设施和办公等生活配套设施在内的新能源汽车制造基地,项目建成后设计年生产规模为8000台新能源客车。 (二)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肇庆鼎星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地址:肇庆高新区北江大道18号富民大厦十楼东翼自编1009号 环评单位名称: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 联系人:雷工 联系电话:020-87582453 联系邮箱:3264912628@qq.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91号省农机公司综合楼605室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前期调研:项目拟建地周围环境现状的调查和监测,以及与建设项目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2、报告编写:项目的污染源强分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境质量影响预测、环境措施评述、给出项目建设的环保可行性结论。 3、公众意见征询:环评编制期间,将由建设单位以问卷调查方式向区域有关单位、个人或专家征集项目建设意见或建议;在报告书初稿完成后,由建设单位通过媒体或网站公示该项目的环评结论及报告书简本获取方式,以再一次征询公众意见,并在报告书送审前客观的回应公众意见。 4、报告提交:提交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方面影响的看法; 3、对建设单位在污染治理、环境管理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4、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考虑,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5、对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的形式向公众公示建设项目相关信息。 2、公众可通过向网站提交意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3、如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4、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肇庆鼎星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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