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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叶(清新)纸业有限公司第三期年产工业用纸20万吨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网上公示 森叶(清新)纸业有限公司拟在清远市清新县太和工业园建设第三期年产工业用纸20万吨扩建项目。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时间15天。 1.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森叶(清新)纸业有限公司第三期年产工业用纸20万吨扩建项目; 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约160000m2; 建设规模:第三期年产工业用纸20万吨; 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 项目的建设能为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作出一定贡献,有利于扩大劳动就业,有利于推动清新县经济的发展,带动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项目在建设和建成后产生和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本项目将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对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治理,达到国家、广东省要求的排放标准。经达标治理后,本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可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以及标准后,通过泄洪渠排放至北江。 ②本项目的废气主要是锅炉烟气,采用干法脱硫和布袋式除尘处理锅炉烟气,达标后通过100m高,内径为3m的烟囱排放;物工艺废气产生。 ③采用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 ④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如煤渣、铁丝、塑料等均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处理,不外排;厂区员工的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属于《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2009)中编号为HY03的严控废物,应交由具有严控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4.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基地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本项目选址是否合理? ②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地的建设? ④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5. 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环评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廖工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竹苑路天竹路18号102室 邮编:528403
电话:0760-88223545
电子信箱:gxhkygdb@163.com 建设单位:森叶(清新)纸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芳 电话:0763-5383999
森叶(清新)纸业有限公司
201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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