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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和谐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盈江和谐医院于2014年3月6日取得了德宏州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盈江和谐医院III类射线装置环境影响登记表;2014年3月31日得到了德宏州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对盈江和谐医院III类射线装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德环发[2014]90号;盈江和谐医院于2014年6月9日取得了盈江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盈江和谐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盈环审 [2014]107号;2014年7月31日取得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云医保资格证第YN:0195号;2016年5月23日取得了盈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为07525491053312317SA1001;2016年12月16日取得了盈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颁发的放射诊疗许可证,盈卫放证字(2014)第001号。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该项目环评批复要求,盈江和谐医院项目竣工后,由于所建设的污水处理站和配套设施未达到环评提出的要求,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多次被盈江县环境保护局出具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盈环违改字[2016]36号,2017年10月17日我院根据盈环违改字[2016]36号的要求,及时与潍坊和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销售合同,目前污水处理设施已经安装正常运营。2017年12月,委托云南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院项目进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竣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现已完成,现公开建设项目竣工日期、环保设施调试日期、验收监测报告及自主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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