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湘东区湘源洗水厂现委托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年清洗800万套被套、床单、服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限为2018年3月13日至2018年3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
1.项目概述 萍乡市湘东区湘源洗水厂拟在萍乡市湘东区下埠镇陶瓷产业基地内租赁江西省萍乡市兴宏化工填料有限公司部分闲置厂房及办公楼,新建年清洗800万套被套、床单、服装建设项目。项目建筑总面积约3000平方米,职工定员约100人。项目建成后可优化安源区产业布局,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安置和转移大量富余劳动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2、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租赁现有闲置厂房,施工期主要是进行设备安装及调试,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营运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厂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污染物、锅炉废气;废水:在生产过程中有洗衣废水产生,另外产生职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LAS、总P等;噪声:主要噪声源是洗水机、脱水机等设备运行时的机械噪声及车辆运输、材料卸料时的生产噪声;固体废物: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原料包装袋和生活垃圾;环境风险:项目生产设施和生产过程中所用原、辅材料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营运期的环境风险属于可接受范围。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实施后环境保护措施 (1) 废气防治措施:对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气体的主要构筑物需加盖密闭,同时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 废水防治措施:洗衣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LAS、总P等。洗衣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随后接管排入陶瓷工业基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经处理后尾水最终排入杞木河,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 噪声防治措施: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机泵;提高设备安装精度,设备安装时采取减振、隔振措施。 (4)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原料包装袋和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体废物。其中污泥经过干化后卫生填埋出处理;原料包装袋厂区内设置专用暂存设施,由废品回收公司统一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 (5)地下水防治措施:对污水处理设施等采取全面防腐、防渗处理,确保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10-11m/s;废水输送构筑物采取严格防渗处理,避免废水的跑冒;生产厂区其他区域(除绿化用地之外)应全部进行水泥硬化处理,实现厂区不裸露土层; 通过以上措施处理后,项目营运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基本不会改变周边环境现状。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内容与当地相关规划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等基本符合,内容符合萍乡市总体规划,建设单位在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切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得到落实,确保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区域的开发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基本能够支持本规划的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开发建设是可行的。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日内,到本项目环评单位或项目实施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规划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注意事项 公众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提交书面意见时需签名。 (3)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看法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日内,以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萍乡市湘东区湘源洗水厂 2、联系地点:萍乡市湘东区下埠镇陶瓷产业基地 3、联 系 人:钟工 4、联系方式:Tel:0791-3415899 评价单位: 1、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地点:九江市浔阳东路133号 3、联 系 人:冯工 4、联系方式:Tel:0792-8159861 萍乡市湘东区湘源洗水厂 2018年3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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