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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桥程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环保型砼压力砖和粉煤灰加气砖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吴桥程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吴桥程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018年03月
建设单位:吴桥程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孙书新 编制单位:吴桥程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孙书新 电话:15076751111 邮编:061800 地址:吴桥县桑园镇长江路景庄桥西路南
目 录 附图 1、本项目所在地理位置示意图; 2、本项目厂区周围环境概况示意图; 3、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件 1、环评审批意见; 2、营业执照; 3、检测报告。
前 言为进一步满足建筑行业的需要,适应城镇一体化的需求,吴桥程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建设环保型砼压力砖和粉煤灰加气砖项目,年产环保型砼压力砖一亿块,粉煤灰加气砖20万立方。公司2018年1月委托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环保型砼压力砖和粉煤灰加气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环评报告于2018年02月09日通过沧州市环境保护局吴桥县分局审批,审批文号为吴环管[2018]17号。现已完成2条砼压力砖制砖生产线的建设,1条加气块砖生产线未建设,由此此次为环保型砼压力砖和粉煤灰加气砖项目一期验收,即2条砼压力砖制砖生产线。 吴桥程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环保型砼压力砖和粉煤灰加气砖项目一期于2018年2月投入试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有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求,建设单位需查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工程设计文件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的落实情况,调查分析工程在建设和试运行期间对环境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影响,是否已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预防、减缓和补救措施,全面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依据。 吴桥程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参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有关要求,同时吴桥程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委托河北海蓝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02月19日至20日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我公司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和检测报告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编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1 验收编制依据1.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6年1月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9)《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1.2 验收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 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 (7)《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9)《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 (1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1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1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 (14)《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1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1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14)《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99-2008); (15)《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环境保护部); (1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环境保护部); (1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1.3 工程技术文件及批复文件(1)《吴桥程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环保型砼压力砖和粉煤灰加气砖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2018年01月); (2)沧州市环境保护局吴桥县分局关于《吴桥程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环保型砼压力砖和粉煤灰加气砖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吴环管[2018]17号。 2 工程概况2.1 项目基本情况2.1.1 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介绍见下表2-1。 表2-1 项目基本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东经:116°25′5.93" 北纬:37°37′19.73" | | | | | 2.1.2 地理位置及周边情况本项目位于吴桥县桑园镇长江路景庄桥西路南,中心坐标:北纬37°37′19.73",东经116°25′5.93"。项目所在地北临省道S385,南侧和东侧为宣惠河,西侧为停车场。距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北侧400m的景庄村。 项目所在地理位置示意图见附图1,项目周围环境概况示意图见附图2。 2.1.3 厂区平面布置厂区平面合理布置,砼压力砖生产车间、破碎车间、原料库位于厂区东侧,距离较近,减少物料的转移距离,晾晒车间位于砼压力砖生产车间西侧,便于产品转移。加气块车间位于厂区西侧,大门位于北侧,临近道路,办公区位于大门西侧,便于人员出入。综上,厂区平面布置合理有序。 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 2.2 建设内容2.2.1 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本项目年产环保型砼压力砖一亿块。具体产品方案见表2-2。 表2-2 产品方案 2.2.2 主要原辅材料项目主要原材料为水泥、建筑垃圾、粉煤灰。在质量保证前提下,优先选择本地市场供应。 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见表2-3。 表2-3 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 2.2.3 主体设施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砼压力砖生产车间、原料库、粉碎车间、晾晒车间、加气块砖生产车间等主体工程,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工程,配套建设环保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0000m2。具体建设情况见表2-4。 表2-4 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 2.2.4 生产设备项新设备主要有全自动砌块成型机、振动给料机、鄂式破碎机等。 项目设备一览表见表2-5。 表2-5 设备一览表 2.3 工艺流程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见图2-1。 file:///C:\Users\ADMINI~1.PC-\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A721.tmp.png G废气 N噪声 图2-1 生产工艺流程图 生产工艺说明: 散装水泥用罐车运进厂内,然后用连接装置与厂内水泥仓的进料口相接,用运输车辆的气力系统将水泥打进水泥筒仓备用。建筑垃圾由汽车运输进厂,暂存在原料库,首先采用鄂式破碎机进行粗碎至φ50mm,再使用2PG双辊破碎机进一步细碎至φ2~5mm,破碎完成后进入原料库暂存备用。 水泥、建筑垃圾按比例进入混料斗进行配料,输送过程均为密闭管道。混合好的物料在料斗内经机械提升转运至搅拌机,加水,进行搅拌。然后物料进入制砖机进行压制成半成品砖,半成品砖进入晾晒车间进行晾晒,晾晒时间为2~7天。即为成品。 2.4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定员30人。年工作300天,主要采用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2.5 公用工程2.5.1 给排水项目用水由厂区自备井提供。本项目用水主要包括生产用水、生产辅助用水、道路浇洒及绿化用水、员工生活用水。 表2-6 项目用水排水情况一览表 本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用语厂区道路泼洒抑尘及绿化,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水量平衡图见下图2-2。 file:///C:\Users\ADMINI~1.PC-\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A722.tmp.jpg 图2-2 水量平衡图,单位m3/d 2.5.2 供电由区域电网提供,年用电量5万kWh/a。 2.5.3 供热环保型砼压力砖和粉煤灰加气砖项目一期生产无需加热,生活供暖使用空调。 2.6 环评审批情况吴桥程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公司于2018年01月委托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环评报告于2018年02月09日通过沧州市环境保护局吴桥县分局审批,审批文号为吴环管[2018]17号。 2.7 项目投资本项目投资总概算为6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总概算20万元,占投资总概算的3.33%;实际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20万元,占实际总投资3.33%。 实际环境保护投资见下表2-7所示: 表2-7 实际环保投资情况说明 2.8 项目变更情况说明环保型砼压力砖和粉煤灰加气砖项目一期与环评一致,无变更情况。 2.9 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环评及批复阶段要求建设内容“三同时”情况落实见表2-8。 表2-8 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 | | | | | | | | | | 有组织颗粒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标准 | | | | | 已落实,车间密闭,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 | | | | | | | | | | | 已落实,车间密闭,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 | | | | | | | | | | | | | |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 | | | | | | | | | | |
2.10 验收范围及内容本工程位于吴桥县桑园镇长江路景庄桥西路南,总占地面积2000m2,工程主体设施包含产品生产区,办公区、仓库。 环保设施已经建设完成工程有: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仓顶设布袋除尘器、仓库密闭+喷淋装置。 ①污水──工程污水排放情况,为具体检测内容。 ②废气──工程外排颗粒物废气情况,为具体检测内容。 ③噪声──工程厂界噪声,为具体检测内容。 ④固体废物──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检查内容。 ⑤工程环评及环评批复落实情况、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环保机构及规章制度建设情况等,为本工程验收报告的检查内容。
3 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3.1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包括噪声、大气、水环境、固体废物等,项目施工期间采用洒水抑尘、散料苫盖、设置沉淀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以减轻项目建设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目前项目已建成运行,施工期环境污染已经不存在。 3.2 运行期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3.2.1 废水本项目砼压力砖原料搅拌用水、厂区泼洒抑尘用水、水喷淋装置用水、加气块砖原料搅拌用水全部消耗;冷凝水、清洗设备过程产生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排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量小且水质简单,用于厂区道路泼洒抑尘及绿化,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理,用作农肥。 3.2.2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库装卸粉尘、破碎车间破碎筛分粉尘、2个料仓粉尘、砼压力砖生产车间粉尘、。 ①原料库装卸粉尘 本项目设1座原料库,主要以堆放建筑垃圾、粉煤灰、石灰为主,粉尘产生量约为8.6t/a。本项目原料库为封闭式仓库,同时于仓库中加装喷淋设施,通过喷淋除尘,采取以上措施后粉尘基本于库房内沉降。经类比,无组织排放量为0.1t/a,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13kg/h。经估算模式计算,最大落地浓度为0.01272mg/m3,粉尘排放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即≤1.0mg/m3。 ②破碎车间破碎筛分粉尘 本项目设1座破碎车间,主要用于建筑垃圾的粗碎和细碎。本项目破碎车间为封闭式车间,振动给料机上方设备集气罩收集粉尘;在破碎机的各入料口、出料口等产尘部位设置喷水装置,在各出料口设集气罩收集粉尘,收集的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根据类比同类型工程,建筑垃圾破碎筛分粉尘产生量为0.24kg/t。本项目建筑垃圾的年用量为160000t/a,粉尘产生量约为38.4t/a。风量8000m3/h,产生浓度1980mg/m3,收集效率99%,处理效率99.9%。排放浓度1.98mg/m3,排放速率0.016kg/h,有组织排放量0.038t/a。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即≤30mg/m3。 无组织排放量0.384t/a,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16kg/h,经估算模式计算,最大落地浓度为0.06024mg/m3,粉尘排放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即≤1.0mg/m3。 ③2个料仓粉尘 本项目水泥和磨细后的石灰粉的罐装过程中,产生粉尘。1#水泥仓(80t)粉尘产生量3.22t/a。仓顶设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9%,则粉尘排放量为0.003t/a。2#水泥仓(100t)粉尘产生量3.68t/a。仓顶设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9%,则粉尘排放量为0.004t/a。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即≤1.0mg/m3。 ④砼压力砖生产车间粉尘 粉煤灰、建筑垃圾粉碎料等物料在原料库暂存时,经水喷淋装置洒水,湿度较大,在转运、配料、搅拌过程中不产尘。水泥通过密闭管道进入配料斗和搅拌机,输送过程中不产尘。水泥在混料和搅拌过程中产生粉尘。 水泥在混合搅拌工序中粉尘产生量为15t/a。项目设2条砼压力砖生产线,建设单位拟于生产车间各产尘点设收集系统,共用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P2,收集效率98%,除尘效率≥99.9%。产生量15t/a,风量为3000m3/h,产生浓度2042mg/m3,经采取除尘措施后,排放浓度为2.04mg/m3,排放速率为0.006kg/h,有组织排放量为0.015t/a。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即≤30mg/m3。 无组织排放量为0.3t/a,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13kg/h,经估算模式计算,最大落地浓度为0.04892mg/m3,粉尘排放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即≤1.0mg/m3。 本工程安装的环保设施现场照片如下图3-1所示。 file:///C:\Users\ADMINI~1.PC-\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A723.tmp.pngfile:///C:\Users\ADMINI~1.PC-\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A724.tmp.png | file:///C:\Users\ADMINI~1.PC-\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A734.tmp.pngfile:///C:\Users\ADMINI~1.PC-\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A735.tmp.png |
图3-1 布袋除尘器现场照片 3.2.3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时锅炉风机、搅拌机、成型机及运输车辆等设备的工作噪声,噪声源强一般在75-85dB(A)之间。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因此不会对厂址周围声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3.2.4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检验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生产过程中收集的除尘灰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生产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产生量为20t/a;收集的除尘灰约为169t/a,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固废: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t/a。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因此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 环评主要结论及环评批复要求4.1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4.1.1 主要结论4.1.1.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区域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②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标准。 ③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1.1.2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砼压力砖原料搅拌用水、厂区泼洒抑尘用水、水喷淋装置用水、加气块砖原料搅拌用水全部消耗;冷凝水、清洗设备过程产生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排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照用水量的80%计为1.28m3/d,合384m3/a。量小且水质简单,用于厂区道路泼洒抑尘及绿化,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理,用作农肥。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十九、非金属制品业 51石灰和石膏制造、石材加工、人造石制造、砖瓦制造”类,环评类别为“报告表”,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IV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因此,本项目废水不会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库装卸粉尘、破碎车间破碎筛分粉尘、四个料仓粉尘、砼压力砖生产车间粉尘、加气块砖生产车间粉尘、锅炉烟气。 ①原料库装卸粉尘 本项目设1座原料库,主要以堆放建筑垃圾、粉煤灰、石灰为主,粉尘产生量约为8.6t/a。本项目原料库为封闭式仓库,同时于仓库中加装喷淋设施,通过喷淋除尘,采取以上措施后粉尘基本于库房内沉降。经类比,无组织排放量为0.1t/a,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13kg/h。经估算模式计算,最大落地浓度为0.01272mg/m3,粉尘排放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即≤1.0mg/m3。 ②破碎车间破碎筛分粉尘 本项目设1座破碎车间,主要用于建筑垃圾的粗碎和细碎。本项目破碎车间为封闭式车间,振动给料机上方设备集气罩收集粉尘;在破碎机的各入料口、出料口等产尘部位设置喷水装置,在各出料口设集气罩收集粉尘,收集的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根据类比同类型工程,建筑垃圾破碎筛分粉尘产生量为0.24kg/t。本项目建筑垃圾的年用量为160000t/a,粉尘产生量约为38.4t/a。风量8000m3/h,产生浓度1980mg/m3,收集效率99%,处理效率99.9%。排放浓度1.98mg/m3,排放速率0.016kg/h,有组织排放量0.038t/a。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即≤30mg/m3。 无组织排放量0.384t/a,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16kg/h,经估算模式计算,最大落地浓度为0.06024mg/m3,粉尘排放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即≤1.0mg/m3。 ③两个料仓粉尘 本项目水泥和磨细后的石灰粉的罐装过程中,产生粉尘。1#水泥仓(80t)粉尘产生量3.22t/a。仓顶设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9%,则粉尘排放量为0.003t/a。2#水泥仓(100t)粉尘产生量3.68t/a。仓顶设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9%,则粉尘排放量为0.004t/a。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即≤1.0mg/m3。 ④砼压力砖生产车间粉尘 粉煤灰、建筑垃圾粉碎料等物料在原料库暂存时,经水喷淋装置洒水,湿度较大,在转运、配料、搅拌过程中不产尘。水泥通过密闭管道进入配料斗和搅拌机,输送过程中不产尘。水泥在混料和搅拌过程中产生粉尘。 水泥在混合搅拌工序中粉尘产生量为15t/a。项目设2条砼压力砖生产线,建设单位拟于生产车间各产尘点设收集系统,共用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P2,收集效率98%,除尘效率≥99.9%。产生量15t/a,风量为3000m3/h,产生浓度2042mg/m3,经采取除尘措施后,排放浓度为2.04mg/m3,排放速率为0.006kg/h,有组织排放量为0.015t/a。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即≤30mg/m3。 无组织排放量为0.3t/a,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13kg/h,经估算模式计算,最大落地浓度为0.04892mg/m3,粉尘排放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即≤1.0mg/m3。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轻。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时锅炉风机、搅拌机、成型机及运输车辆等设备的工作噪声,噪声源强一般在75-85dB(A)之间。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因此不会对厂址周围声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检验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生产过程中收集的除尘灰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生产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产生量为20t/a;收集的除尘灰约为169t/a,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固废: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t/a。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因此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1.1.3总量控制结论 根据环境保护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种类,结合当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及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按照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及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原则,确定总量控制因子为COD、NH3-N、SO2、NOX。 根据污染物排放标准核算,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NH3-N:0t/a;SO2:0.218t/a,NOX:0.654t/a。 4.1.1.4项目可行性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保障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保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和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因此,本评价从环保角度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4.1.2 建议(1)严格落实好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并确保环保措施落到实处; (2)加强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以促进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企业正常运行;加强厂区的绿化工作。 (3)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建全环保机构和环境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境法律、法规。编制年度环境监测计划,组织环保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 4.2 审批部门审批意见本项目于2018年02月09日由沧州市环境保护局吴桥县分局审批通过,并出具审批意见。其批复如下: 1、同意吴桥程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环保型砼压力砖和粉煤灰加气砖项目建设。此表可作为项目设计、施工及环境监管的依据。 2、该项目施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到以下要求:(1)噪声按照环评要求的各项污染治理楷施严格落实,确保施工期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2)采取避免大风天气作业,施工场地做好围挡,对易起尘的物料库存或加盖苫布,建立洒水清扫制度等措施抑制扬尘。(3)建筑垃圾经收集后妥善督存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4)、施工期的盥洗废水,泼洒抑尘,不外排。 3、项目运营期要釆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到以下环保要求;(1)废气,原料库装卸粉尘,经仓库密闭+喷淋装置处理后,确保废气排放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破碎筛分粉尘,在密闭车间内,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确保废气排放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和表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料仓粉尘,经每个仓顶设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确保废气排放满足《磧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隈值要求;砼压力砖生产车间粉尘和加气块砖生产车间粉尘,分别在密闭车间内,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简处理后,确保废气排放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及表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锅炉烟气,经1根8m高排气简排放,确保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废水,项目生活废水,用于厂区道路泼洒抑尘及绿化,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理,用作农肥。(3)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4)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4、该项目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02:0.218t/a、NOx:0.654t/a 5、项目建成后,需经验收达到国家标准和要求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4.3 审批意见落实情况审批意见落实情况详见下表4-1。 表4-1 环评审批意见落实情况 | | | | | | | | | | 原料库装卸粉尘,经仓库密闭+喷淋装置处理后,确保废气排放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破碎筛分粉尘,在密闭车间内,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确保废气排放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和表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料仓粉尘,经每个仓顶设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确保废气排放满足《磧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隈值要求;砼压力砖生产车间粉尘和加气块砖生产车间粉尘,分别在密闭车间内,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简处理后,确保废气排放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及表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锅炉烟气,经1根8m高排气简排放,确保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原料库装卸粉尘,经仓库密闭+喷淋装置处理后,废气可达标排放;破碎筛分粉尘,在密闭车间内,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废气可达标排放;1#水泥仓和2#水泥料仓粉尘,经每个仓顶设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可达标排放;砼压力砖生产车间粉尘和加气块砖生产车间粉尘,分别在密闭车间内,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简处理后,废气可达标排放 | | 项目生活废水,用于厂区道路泼洒抑尘及绿化,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理,用作农肥。 | | | 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已落实,经检测,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 |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
5 验收评价标准5.1 污染物排放标准5.1.1 污水污水不外排。 5.1.2 废气破碎筛分工序、搅拌工序产生的废气排放浓度执行《砖瓦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2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执行《砖瓦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3标准。 表5-1 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 | | | | | | | | | 《砖瓦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3标准 | | | | 5.1.3 噪声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标准值见表5-2。 表5-2 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5.1.4 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99-2008)。 5.2 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指南》的通知(环办[2010] 97号),“十二五”期间国家对COD、氨氮、氮氧化物、SO2四种主要污染物实施国家总量控制。结合本项目特点及排污特征,确定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6 质量保障措施和检测分析方法河北海蓝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02月19日至20日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监测期间,企业生产负荷大于75%,满足环保验收检测技术要求。如表6-1所示。 表6-1 检测工况调查结果 | | | | | | | | | | | | | | | 检测期间,该企业生产正常,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满足验收检测技术规范要求。 | 6.1 质量保障体系(1)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有关环境检测质量保证的要求进行样品采集、保存、分析等,全程进行质量控制。 (2)参加本项目检测人员均持证上岗,检测仪器均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废气采样前对仪器流量计进行校准,并检查气密性;采样和分析过程严格按照GB16297-1996和《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进行。 (4)声级计测量前后均经标准声源校准且合格,测试时无雨雪,无雷电,风速小于5.0m/s。 (5)检测数据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6.2 检测分析方法6.2.1 检测点位、项目及频次1有组织排放废气检测 表6-2 有组织排放废气检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2无组织排放废气检测 表6-3 无组织排放废气检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 | | 边界下风向布设3个检测点(○1#、○2#、○3#)上风向1个参照点(○4#) | | |
3噪声检测 表6-4 噪声检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6.2.2检测分析方法表6-5 有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检测项目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 | | |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 | | |
表6-7 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检测项目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表6-8 厂界噪声检测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 | 6.2.3 无组织排放及噪声检测点位示意图 file:///C:\Users\ADMINI~1.PC-\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A736.tmp.jpg 图6-1 无组织排放及噪声检测点位示意图
7 验收检测结果及分析7.1 检测结果7.1.1 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表7-1 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7.1.2 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表7-2 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7.1.3 废水检测结果废水不外排。 7.1.4 噪声检测结果 表 7-3 厂界噪声检测结果 | | | | | | | | | | | | | | GB12348-2008 2类区 昼间:≤60 夜间:≤50 | | | | | | | | | | | | | | 7.2 检测结果分析7.2.1 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分析经检测,本项目破碎筛分工序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25.2mg/m3、搅拌工序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26.0mg/m3,均符合《砖瓦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2标准,即颗粒物≤30mg/m3。 7.2.2 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经检测,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556mg/m3,符合《砖瓦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3标准,即颗粒物≤1.0mg/m3。 7.2.3 废水检测结果本项目污水不外排。 7.2.4 噪声检测结果经检测,该企业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3.7~58.3dB(A),夜间不生产,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7.3 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不涉及SO2、NOx、COD、氨氮 总量控制指标。
8 环境管理检查8.1 环保管理机构吴桥程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环境管理由公司安全处负责监督,负责工程环境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巡检环境影响情况,及时处理环境问题,并进行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宣传工作。 8.2 施工期环境管理本工程在施工中严格按设计文件施工,特别是按环保设计要求进行施工,认真落实工程环评阶段及批复文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使工程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8.3 运行期环境管理吴桥程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设立专门的环境管理部门,配备相应专业的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国家法规、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制订和贯彻环保管理制度,监控本工程的主要污染,对各部门、操作岗位进行环境保护监督和考核。 8.4 社会环境影响情况调查经咨询当地环保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及试运行期间未发生扰民和公众投诉意见。 8.5 环境管理情况分析建设单位和运行单位设置了相应的环境管理机构,并且正常履行了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环境职责,运行初期的检测工作也已经完成,后续检测计划按周期正常进行。
9 结论和建议9.1 验收主要结论检测期间,该企业生产正常,设施运行稳定,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满足验收检测技术规范要求。 (1)废气 本项目破碎筛分工序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25.2mg/m3、搅拌工序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26.0mg/m3,均符合《砖瓦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2标准,即颗粒物≤30mg/m3。 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556mg/m3,符合《砖瓦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3标准,即颗粒物≤1.0mg/m3。 (2)废水 本项目污水不外排。 (3)噪声 企业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3.7~58.3dB(A),夜间不生产,检测结果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检验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生产过程中收集的除尘灰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其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收集的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SO2、NOx、COD、氨氮总量控制指标。 (6)结论 综上分析,项目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根据监测结果可满足相关环境排放标准要求。 9.2 建议(1)加强各项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确保设施稳定运行。 (2)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建全环保机构和环境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境法律、法规。编制年度环境监测计划,组织环保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吴桥县程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 | | | | | | | | | file:///C:\Users\ADMINI~1.PC-\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A747.tmp.pngfile:///C:\Users\ADMINI~1.PC-\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A748.tmp.pngfile:///C:\Users\ADMINI~1.PC-\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A758.tmp.png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 (8)- (11),(9)= (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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