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主动公开《青岛元宏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聚苯乙烯泡沫保温箱、板材生产项目》环评文件的证明 1、网上公示时间 网上公示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 2、网上公示网址 3、网上公示截图见下图
本项目公示后未收到公众意见及相应反馈。 建设单位:青岛元宏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印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青岛元宏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聚苯乙烯泡沫保温箱生产项目》现进行网上公示,具体公示内容见下方相关附件。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青岛元宏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聚苯乙烯泡沫保温箱、板材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地理位置:莱西市马连庄镇唐家庄村86号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668m2,总投资41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12.2%。项目建筑面积约546m2,主要为生产车间、办公室、产品仓库等。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生产保温箱10万个、保温板10万件。项目员工5人,实行单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每年工作200天。 二、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对策和措施 主要污染环节为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拟采取的防治措施是: (1)废气 项目废气包括天然气锅炉工作产生燃烧废气,发泡、制板、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企业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产生的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在发泡、制板、成型工序上方设集气罩,废气经负压吸至光催化氧化设备和活性炭净化后,最终经15m排气筒排放,未被集气罩收集的有机废气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废水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和离子交换树脂软化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锅炉排水及软化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用于厂区地面洒水降尘。 (3)固废 项目固废为废包装材料、保温板(箱)切割过程中会产生下脚料废活性炭、废离子树脂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下脚料集中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及废离子树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发泡机、空压机、切割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在认真落实“三同时”的前提下,对污染物在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产生的污水、噪声、固体废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将可以接受,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可行。 四、建设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岛元宏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群 联系电话:13863993279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2、是否同意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3、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或环境保护措施有何补充或建议 青岛元宏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201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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