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民晟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5万m3商品混凝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年3月16日,沈阳民晟混凝土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沈阳民晟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5万m3商品混凝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沈阳民晟混凝土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沈阳市宇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并邀请3位专家组成。验收组查阅了《沈阳民晟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5万m3商品混凝土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并核实了本建设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企业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内容:沈阳民晟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5万m3商品混凝土项目 2、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张强镇东一棵树村南林场 3、建设情况:2014年12月由辽宁宇洁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沈阳民晟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5万m3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年12月26日由康平县环境保护局《沈阳民晟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5万m3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康环审字[2014]072号。2017年10月10日和11日由沈阳市宇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环保监测。 4、工程投资: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2万元,占总投资3.6%。 5、工程变更情况:建设项目取消职工食堂,搅拌工艺除尘变更为水雾抑尘。 6、建设单位: 沈阳民晟混凝土有限公司 7、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沈阳市宇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8、验收监理单位:—— 9、环评编制单位:辽宁宇洁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10、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 | | | | | | 河沙碎石采用苫布覆盖,定期洒水 3个筒仓各配套除尘效率99.9%以上的布袋除尘器1台 | | | | | | | |
2、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本项目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见下表。 | | | |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期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以及运营期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建议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运营期生产废水汇集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作为清洗水或抑尘;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作生物堆肥不排放。 | 按批复要求已落实。运营期生产废水汇集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作为清洗水或抑尘;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作生物堆肥不排放。 | |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施工和运营期机械设备噪声,在施工的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加强对机械和车辆的维修,采取临时性减振降噪措施,车辆运输过程中避免鸣笛,减轻对居民的影响和干扰。运营期企业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噪声标准的设备并做减振处理。要定期进行设备维护,避免由于长时间使用、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设备异常运转。加强厂房周边的绿化工程以增加其对噪声的消、吸作用。噪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32-2011)标准。 | 按批复要求已落实。运营期企业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噪声标准的设备并做减振处理。定期进行设备维护,避免由于长时间使用、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设备异常运转。加强厂房周边的绿化工程以增加其对噪声的消、吸作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基础开挖产生的土方以及运输过程中散落的水泥、砂、石料和运营期生产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搅拌机、车辆清洗等产生的废渣及沉淀池沉渣。施工期加强施工现场及运输过程中的管理,避免无组织乱堆、乱倒以及运输中的撒漏现象,运输沙石和建渣时,应选择对城市环境影响最小的运输路线,用运输车集中密闭运输,运输车上路前加强车体、车胎冲洗,装土适宜,防止沿路抛洒以及道路扬尘,建筑垃圾适当洒水,检验合格后方可上路。运营期生活垃圾做到分类收集、集中存放,统一清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理;废渣及沉淀池旁的暂存区内,暂存区设0.15高围堰,定期及时外运综合利用。 | 按批复要求已落实。运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存放,统一清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理;沉淀池沉渣暂存于固体废物暂存区内,定期外运综合利用,如铺路。 | |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的燃油废气,物料及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堆放和清运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汽车尾气以及运营期粉尘、运输车辆起尘、汽车尾气和食堂油烟。项目施工期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如施工车辆运输采用封闭运输、施工现场周围设置防尘围挡、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使用尾气超标车辆等。运营期筒仓库底采用负压吸风收尘装置,与库顶呼吸孔公用一台除尘器,筒仓顶呼吸孔及库底排放的粉尘分别经3个筒仓15m排气筒排放,搅拌机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粉尘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标准限值(20mg/m3);搅拌机粉尘应通过四周喷淋水抑尘;运输路面定期清扫、洒水;厂区地面硬化,使用封闭车辆运输;河沙碎石封闭贮存,上方设工棚并覆盖,周围设围挡,定期洒水。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沿厨房专用通道引至高空排放,排放浓度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规定的2.0mg/m3限值。 | 按批复要求已落实。项目筒仓库底采用负压吸风收尘装置,与库顶呼吸孔公用一台除尘器,筒仓顶呼吸孔及库底排放的粉尘分别经3个筒仓顶部的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由20高排气口排出。由于现场实际情况,仓顶布袋除尘器出口不满足监测采样条件,未监测。由于采用除尘效率为99.9%以上的布袋除尘器,出口高度高于15m排放,且厂界无组织检测结果达标排放,故该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搅拌机粉尘通过水雾抑尘;运输路面定期清扫、洒水;厂区地面局部硬化,使用封闭车辆运输;河沙碎石采用防尘苫布覆盖,定期洒水。项目实际无食堂,无油烟排放。 |
三、验收监测结果 1、水环境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汇集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作为清洗水或抑尘,不排放。因此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生物堆肥处理。 2、大气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粉尘,其来源有筒仓呼吸孔和库底粉尘、筒仓抽料时放空口产生的粉尘、河沙碎石料堆场风力起尘、河沙碎石卸料粉尘、输送计量投料粉尘、搅拌主机产生的粉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及汽车尾气。 筒仓顶呼吸孔及库底粉尘分别经3个筒仓布袋除尘器过滤后由20米排气口排放;筒仓放空口在抽料时有粉尘产生,通过经常组织对库顶及设备的清扫保持干净来降低粉尘的排放;河沙装卸过程中易形成扬尘,通过采用苫布覆盖,定期洒水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沙场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量;河沙、碎石提升以搅拌站配套的皮带输送方式完成,水泥则以压缩空气吹入散装水泥筒仓;各种物料进入搅拌机时,小粒径颗粒物会飘散形成粉尘,尤其是加入搅拌机内的水泥,由于物料进入搅拌机内以喷淋水形式进入,经过水雾喷淋,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粉尘的产生;车辆行驶会产生扬尘,根据本项目的情况,采取以下措施:①车辆进出缓行,车速限制在5km/h以内;②专门组织人员,每天负责运输车辆进出路面的清洁,定期洒水,保持路面的湿润,防止起尘。③厂区地面及道路部分硬化,使用封闭运输车辆。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搅拌站、运输车辆、装载机、物料传输装置等产生的噪声。厂界周边现有树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阻隔噪声的传播和干扰,将搅拌站设置项目中部,远离居民一侧,将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选择低噪设备生产,定期在滚轴处加润滑油,从而减少摩擦噪声产生。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做到分类收集、集中存放,统一清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理,对环境的影响很小。生产固体废物主要为搅拌机清洗产生的废渣及沉淀池沉渣,暂存在固体废物暂存区内,定期及时外运综合利用,如铺路。 四、验收结论与建议 1、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结果,项目基本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该项目整改后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完善监测报告、验收报告,补充与验收相关的资料向社会公示后可上报环保部分备案。 3、修复筒仓破损的过滤袋。 4、完善沉淀池围堰。 5、修复沉淀池的防渗防漏层。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吕军:13674256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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