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建设地点 | | | 农安工业集中区总规划面积10.8km2,分为北部片区和西部片区,其四至范围是: ⑴西部片区: 石油化工园区:北至农万路、新工路,东至西四街,南至农伏路,西至西环街;物流园区:北至农伏路,南至环城绕越线,西至竖一路(规划暂名),东至竖六路(规划暂名); ⑵北部片区(现将改名为农产品加工特色园区): 南至北环路,北至G12z线和兴农路,西至站前街,东至农靠路、农靠路与兴业路交汇垂直向南与北环路东延伸段交汇。 | | 生产和生活污水、锅炉烟气、工艺废气、交通噪声、设备噪声、固体废物 | | 园区建设的环境影响分为施工期和运营期两部分。 施工期:污水进入旱厕或就地泼洒自然蒸发;废气以各种施工扬尘为主,主要采取洒水降尘、遮盖物料堆等;噪声体现为各种施工设备噪声,主要为采取的措施是加强环境管理,减少设备集中使用,加强设备维护等;固体废物有弃土方以及施工废物、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采取的措施是弃土分层保护恢复表层植被,集中收集处理各种垃圾。在对各项污染物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各个企事业单位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统一排入农安县海格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经处理达标后排放;锅炉烟气及工艺废气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工业噪声、交通车辆产生的噪声,采取减震、隔声和加设声屏障的方式进行治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确保不带来二次污染。 | | 经采取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 | 向建设单位索要 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3月12日 | | 对园区了解程度 对园区最关注的环境问题 对园区建设意见 | | 征求意见期间发放调查表: 直接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向建设单位进行反映 胡主任 15944030077 向环评单位进行反映 侯 工 0431-89900399 | | | | | | | |
在本公告发布10日内,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建设提出有关建议 2018年2月26日
|